頸椎骨折伴脫位的損傷


指椎體骨折與椎節脫位同時發生者,這種典型的完全性損傷在臨床上並不少見,且多伴有脊髓損傷,好發於頸4~5、頸5~6及頸6~7三個頸椎節段,為頸椎損傷中的嚴重型。

頸椎骨折伴脫位的損傷的病因

(一)發病原因

屈曲、後伸、垂直壓縮暴力均可致傷。

(二)發病機制

1.屈曲壓縮暴力:即在引起椎體壓縮性骨折的同時,後方小關節也出現脫位。當軸向屈曲與壓縮相結合的載荷暴力作用於頸椎時,可導致頸椎多處結構損傷,主要表現為:

(1)椎體垂直劈裂(正位X線骨折):可能為軸向載荷作用於雙側Luschka關節所引起的骨折。

(2)椎體前下緣撕脫骨折:主要因屈曲暴力所致,此時椎體向後移位。

(3)椎體壓縮及前移:即骨折的椎體在下位椎體之上向後移位。

(4)椎體壓縮及向後移位:此時雙側椎弓根或椎板骨折;單側骨折者不及3%~5%。

以上四種骨折是頸椎損傷中最不穩定的。其中,椎體向後移位者表明三柱損傷,有椎間盤、椎間韌帶及前、後縱韌帶的斷裂。後部結構外觀上似正常,但並不可靠。這種損傷可導致頸椎明顯不穩,幾乎無例外地發生完全性脊髓損傷。這種屈曲-壓縮損傷多因跳水或潛泳所致。

2.後伸壓縮暴力 與前者相反,是後伸狀態下的壓縮損傷。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發生多節段雙側椎板骨折,而且常常為連續的多節椎板骨折,引起「創傷

性椎板切除」。由於其向後位移,因而極少出現脊髓損傷。此時,如有前柱斷裂及椎間分離(多見於老年人,常見於墜落傷後的頸6~7損傷)。

3.垂直性暴力 在引起椎體爆裂骨折的同時,由於椎體高度的迅速丟失,小關節出現半脫位或交鎖征。

4.垂直+屈曲暴力 隨著椎體楔形變的加劇,後方小關節亦隨之變位,並可由半脫位發展到全脫位。

本組病例的傷情多較嚴重,其病理解剖亦較為複雜,且每個病例均有差異,需逐例分析、觀察。

頸椎骨折伴脫位的損傷的癥狀

1.頸椎損傷的一般癥狀多較嚴重。

2.脊髓損傷 除個別椎管矢狀徑較寬的「幸運性損傷」外,一般均有程度不同的癱瘓征,且完全性脊髓損傷的比例較高。

3.併發症 多因傷情嚴重,常因呼吸肌麻痹等而引起呼吸困難,並繼發墜積性肺炎;也易發生褥瘡等,應注意檢查。

1.外傷史 多系強烈外傷所致。

2.臨床表現 如前所述,其癥狀多較複雜、危重,應全面檢查。

3.影像學檢查 骨折及脫位的判定主要依據X線平片及CT掃描;但對軟組織損傷情況及脊髓狀態的判定,仍以MR圖像為清晰,應設法及早進行檢查。

頸椎骨折伴脫位的損傷的診斷

頸椎骨折伴脫位的損傷的檢查化驗

骨折及脫位的判定主要依據X線平片及CT掃描;但對軟組織損傷情況及脊髓狀態的判定,仍以MRI圖像為清晰,應設法及早進行檢查。

頸椎骨折伴脫位的損傷的併發症

常並發完全性脊髓損傷。

頸椎骨折伴脫位的損傷的預防和治療方法

(一)治療

除一般非手術療法及脫水療法外,尚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保持呼吸道通暢 呼吸道的通暢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對頸5椎節以上的完全性脊髓損傷者更應注意,宜及早行氣管切開。

2.恢復椎管形態及椎節穩定 通過非手術或手術方法首先恢復椎管的列線,如此方可消除對脊髓的壓迫。與此同時還應設法保證受損椎節的穩定,以防引起或加重脊髓損傷。除用牽引療法使頸椎制動外,還可酌情採取前路或後路手術療法。

3.切除椎管內致壓物 凡經CT或MRI等檢查已明確位於椎管內有致壓物時,均應設法及早切除,並同時行內固定術。一般多選擇頸前路手術。對個別病情嚴重者,也需同時予以頸後路固定術。對全身情況不佳者則可暫緩施術。

4.促進脊髓功能的恢復 在減壓的基礎上,儘快地消除脊髓水腫及創傷反應,給予神經營養劑及改善血循環的藥物。對脊髓完全性損傷者,應著眼於手部功能的恢復與重建,包括根性減壓(傷者必須有腕部功能保存)及肌腱轉移性手術等。

5.後期病例 對不全性癱瘓者,主要是切除妨礙脊髓功能進一步恢復的致壓物及功能重建;而對完全性脊髓損傷者則以椎節穩定、預防併發症及康復為主。

(二)預後

此型骨折脫位為下頸椎損傷中最嚴重者,因其脊髓損傷的發生率高,且較嚴重,因此預後差;但對不伴有脊髓損傷的「幸運性損傷」者例外。

參看

  • 骨科疾病

注:僅供參考,身體疾病請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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