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


巴比妥類(barbiturates)藥物分為長效、中效、短效、超短效四類,兒科常用者有巴比妥、苯巴比妥,戊巴比妥和異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硫噴妥鈉等。一次進入這類藥物5~10倍的催眠劑量,即可引起急性中毒;實際吸收的藥量超過其本身治療量的15倍時,則有致命危險。口服長效巴比妥>6mg/kg,短效巴比妥>3mg/kg,即可出現毒性反應。長期服用較大量的長效巴比妥類藥物,較易發生蓄積中毒,肝、腎功能不良病兒尤易引起。靜脈注射速度過快,可發生嚴重的中毒反應。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病因

一次進入這類藥物5~10倍的催眠劑量,即可引起急性中毒;實際吸收的藥量超過其本身治療量的15倍時,則有致命危險。長期服用較大量的長效巴比妥類藥物,較易發生蓄積中毒,肝、腎功能不良病兒尤易引起。靜脈注射速度過快,可發生嚴重的中毒反應。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癥狀

中毒癥狀為頭痛、眩暈、言語不清、視物模糊、復視、色覺異常、共濟失調、嗜睡、昏迷、瞳孔縮小(晚期擴大)、對光反射遲鈍,血壓降低,呼吸先快後慢,甚至發生呼吸和循環衰竭,偶致腦水腫和肺水腫。長效巴比妥類中毒後期,常因並發墜積性肺炎而加重呼吸困難。重度中毒病人在進入抑制狀態之前,可有一段興奮期,此時出現狂躁、譫妄、幻覺、驚厥等。部分病人出現肝、腎損害癥狀如黃疸、出血、尿毒症等。或有發熱和各型皮疹。作用緩慢的巴比妥類可維持藥力達4~5日久;作用迅速者可在1~2日內導致嚴重後果。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診斷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檢查化驗

1,毒物檢測:血、尿及胃液的定性檢查有助診斷;而血葯濃度測定對臨床並無幫助,因其常不與臨床病情平行,亦難判斷預後。

  2,生化檢查:應檢測血糖、肝腎功能

  3,血氣分析:可檢測呼吸受抑程度。

  4,X線檢查:胸片可了解肺水腫、肺部感染、誤吸及氣管插管位置;腹平片可了解胃內不透X射線的吩塞唑類藥片。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鑒別診斷

1.腦血管意外:多有局部定位體征,如偏癱、腦膜刺激征。頭顱CT檢查有助確定診斷。

   2.癲癇:以往有發作史,腦電圖檢查有助診斷。

   3.糖尿病酮中毒昏迷、高滲性非酮症昏迷:血糖、尿糖、血酮、血清電解質測定有助診斷。

   4.尿毒症昏迷:先有煩躁不安、譫妄、最後轉入昏迷。血尿素氮升高,血二氧化碳結合力降低,代謝性酸中毒。

   5.癔病性昏迷:臨床並不少見,根據伴隨癥狀、體征、毒物接觸史,及向患者家屬詳細地詢問患者發病前的精神、情緒狀態,必要時毒物分析可助最終診斷。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併發症

常因並發墜積性肺炎而加重呼吸困難。重度中毒病人在進入抑制狀態之前,可有一段興奮期,此時出現狂躁、譫妄、幻覺、驚厥等。部分病人出現肝、腎損害癥狀如黃疸、出血、尿毒症等。或有發熱和各型皮疹。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預防和治療方法

嚴格遵守本類藥物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劑量。

防止誤服或自殺者服用。

鎮靜、安定、催眠葯中毒的西醫治療

1、口服藥物中毒者應儘快催吐和洗胃(超過5~6小時仍應洗胃,因此葯可致幽門痙攣,在胃內停留時間較長)。昏迷病人禁忌催吐,洗胃亦須小心進行,避免吸入氣管。洗胃液可用1:5000高錳酸鉀溶液、生理鹽水或淡鹽水。洗胃後灌入活性炭懸液或通用解毒劑,並給硫酸鈉導瀉(忌用硫酸鎂,以防加重中樞抑制)。若系灌腸引起中毒,應作洗腸。

2、靜脈滴注10%葡萄糖溶液與生理鹽水各半(適當加鉀)。若尿非鹼性,可在輸液中加入適量5%碳酸氫鈉溶液。應用20%甘露醇或25%山梨醇靜脈注射或快滴,以及加用速尿、利尿酸或其他利尿劑等,均可加速排除毒物。

3、嚴重病人可用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嬰幼兒可用換血療法。因巴比妥在鹼性尿中排泄增加,故應經常查尿pH,尿非鹼性時,亦可給5%碳酸氫鈉5ml/kg靜脈注射;或口服乙醯唑胺每次mg/kg,每日3次,使尿變為鹼性。若病兒在鹼化尿過程中癥狀開始好轉後,又出現呼吸加快的酸中毒,提示發生肺水腫(休克肺),需用透析或血液灌注治療。

4、對休克或脫水病兒應即輸液、輸血,並用升壓藥物如多巴胺及強心劑等綜合治療。

5、注意保暖並保持呼吸道暢通。對於呼吸微弱或呼吸困難病兒,立即給氧,進行人工輔助呼吸甚為重要,呼吸麻痹時應堅持人工呼吸,必要時作氣管插管,加壓給氧。

中樞興奮葯對本類藥物中毒弊多利少,近來多不主張應用。但若長時間昏迷不醒或深度昏迷時,可給美解眠每次mg/kg,15~30分鐘一次,直至病人出現反應時停用,複發時再用。對呼吸抑制病兒,可給尼可殺米、山梗菜碱靜脈滴注。納絡酮可以逆轉巴比妥類藥物所致的中樞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的抑制,可首選應用。

參看

  • 急救科疾病

注:僅供參考,身體疾病請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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