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臨床心理科 副主任醫師 顧亞亮

  近年來,一直設想建立一個途徑去讓更多的人瞭解一些有關精神衛生方面的知識,來幫助那些有心理問題但又不知如何處理的人,期望他們能儘快得到恰當的治療,並儘快從痛苦中走出來,回到正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中去。

  很多朋友曾經問我這樣的問題:時常會忘記門是不是鎖了,就去檢查一下,那是不是強迫症啊?總是擔心煤氣沒有關好,是不是強迫症?老擔心家裡這裡髒、那裡不乾淨,是不是強迫症?

  1、 什麼是強迫症?

  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又稱強迫性神經症)是以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為主要臨床特點的神經症。症狀特點是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自我反強迫同時存在,二者的尖銳衝突使病人焦慮和痛苦。病人體驗到觀念或衝動來源於自我,但違反本人意願,遂極力抵抗和排斥,但無法控制。這是教課書給出的定義。

  你可以簡單地把強迫症的症狀特徵理解為:反覆做或想、明知不對、不做不行以及伴有心煩(焦慮)。

  這裡,我介紹一個患有強迫症的篩查問卷,每個人都可用該問卷來做一個初步的自我判斷。

  如果你對1-11的任意一條回答“是”,加上對12-14項回答“是”,建議你看精神科醫生。

  2、與強迫症病因有關的假說

  對強迫症的病因學的認識主要是認為多種因素與強迫症的發病有關,其中包括生物學因素,如大腦特定神經遞質水平的改變;特定腦區(眶上回、海馬、基底節)代謝水平的改變。同時還有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心理學比較一致的觀點是,強迫症有其人格基礎(或稱認知-行為特徵),如拘謹、墨守陳規、追求完美。行為學理論認為,強迫行為是為減輕與強迫有關的焦慮而習得的。認知心理學認為,強迫症的病因與患者的完美主義錯誤觀念有關。當患者無法滿足這種觀念,焦慮隨即產生,進而導致為緩解焦慮的強迫症性行為。

  有人(包括專業人員)有時會過分誇大心理特徵在強迫症中的作用,比如,有的病人會說:我追求完美;有醫生會對病人說:你的強迫與你的性格關係密切。在我看來,病人這麼說可以理解,醫生這麼說就是推卸責任(潛臺詞就是:我治不好你的強迫症不怪我,是你追求完美),因為許多人都追求完美,但只有少數人會真正患強迫症。舉例說明一下,學生要考100分是不是追求完美?但98%以上的學生都不是強迫症患者。因此,我不主張誇大這種心理特質(拘謹、追求完美)在強迫症中的作用。

  3、基於上述假說和臨床觀察的治療方法

  目前,強迫症的一線治療手段有藥物治療和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CBT)兩種。一般說來,藥物治療12周後方可見臨床療效,接受藥物治療的強迫症患者中,60%療效欠佳。認知-行為治療是強迫症的主要心理治療手段,認知-行為治療起自上世紀60年代中期並不斷髮展成為“征服”強迫症的療法,並可減輕強迫症狀48%。但是,認知-行為治療並非不存在問題,在完成認知-行為治療後,仍有高達40%的成年患者、50%~75%的非成年患者症狀不能明顯改善。此外,25%的患者拒絕暴露,20% - 30% 的患者拒絕接受治療或中途退出。再者,認知-行為治療耗時較長,並且其認知治療效果不佳。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治療會明顯加重患者的焦慮程度。

  4、其它治療方法

  由於上述治療方法的侷限性,國內外的學者們不斷探索對強迫症治療的方法。其中包括內觀治療(mindfulness)、Schwartz的四步治療法(Four-Step)、接受和承諾治療(acceptance and commitment therapy)等,這些治療方法缺乏明確的隨機對照臨床研究證據。對於難治性強迫症(上述方法治療無效)的患者,腦部深刺激(deep brain stimulation)是一種不得已的選擇,但其有效率也只有40%-50%。

  5、強迫症治療的新方法——認知-應對治療

  近年來,本人提出害怕(或擔心)負性事件(與自身或親人有關)的發生在強迫症的病因中起重要作用。就認知心理學及心理活動過程而言,個體通過感知覺認識周圍環境,對感知資訊進行加工和分析(思維)、儲存(記憶)並影響個體的認知評價體系。個體依據環境或客體是否滿足自身需求產生情緒反應,在情緒基礎上形成動機,從而產生相應的行為。因此,強迫觀念本身不會直接導致強迫行為,它需要通過情緒和動機形成這兩個中間環節。基於臨床實踐,本人認為當個體面對某一情景,在自身經歷的影響下對該情景進行認知評價,認為對自身或親人有害時,如果個體認為該危害後果嚴重,就會產生對該後果的害怕(或擔心),甚至伴隨焦慮情緒。這將導致消除該嚴重後果的動機及與之相應的行為,出現強迫症狀。否則,就不會出現強迫症狀。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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