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男性

韓劇《太陽的後裔》火爆後,順便在網絡上帶火了一個詞兒——撩妹,就是討好女孩、挑逗女孩、泡妞。網上甚至有“宅男進化撩妹高手”的教程,並稱出師就是一部“少女收割機”。如果真有這樣的學校,自然應當聘請武漢大學那名學霸去當老師,網傳他主動約炮大概有300+,實際發生性關係應該有40+,以正常男女朋友關係在一起的約有5至10個。

這是什麼大神級人物,能如此叱吒於少女的裙帶之間。也有撩技太差馬失前蹄的,南方日報一記者就屬於“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的主兒,他把自己的實習生帶進七天酒店,然後反鎖房門,然後把該女生推倒床上,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再然後就是我們在微信裡看到的——當事人一方說是強暴,一方說是自願;社會上有人求全譴責受害人,有人求全譴責“求全譴責受害人”的人。

後者當屬網絡大V咪蒙在自己公號裡發的一篇100000+文章——《那些求全譴責受害者的,你就是強姦犯的幫凶》。我對咪蒙的文章只能弱弱地透露表現不認同,要不然她會連我也說成是“幫凶”。幫凶在刑法上屬於“協助犯”,罪名與主犯一致,我也就成了“強姦犯”。“法語如斯”公號一貫以理性、正義而立足於微信圈,筆者之所以關心起這麼一個花邊新聞,是因為事關法律,茲事體大,關心它是我的分內之事。

(這夥計比起咱武大學霸,還是遜色了點)

“強姦罪”是刑事法官比較頭痛的案件,目下當今的DNA技術這麼發達,隨便現場收集一根毛髮,一塊斑點,做個比對,男人自然狡辯不得,難就難在“強”的認定上,當天房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只有那名報社記者和實習生自己知道,他們知道的叫“客觀真實”,而經由過程法律程序還原的只能是“法律真實”。怎麼還原?當然是經由過程比如打鬥痕跡、身上傷情等等。但咪蒙在文中感同身受地提到自己一次被撩經歷,當時處於“身體僵硬和大腦一片空白”的“緊張性不動狀態”,說白了就是雖不願意,也無法反抗,只能任人擺佈。你確定真的真的真的是這樣?這讓法律以後可如之奈何?僅憑女方的事後陳述?

再來說說男女那點事兒,“性騷擾”是人類自然屬性的社會遺留,要不怎麼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呢?在原始社會,人類沒有家庭只有群體,沒有夫妻只有性夥伴,女人可以“人盡其夫”,男人也能夠“人盡其妻”。兩性關係從野蠻走向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識,就是制度化、法律化——“設男女之大防”。“防”是拒絕意志之外兩性關係的根本,古代的防主要是讓女人困於繡樓深居簡出。讓男的自我防範其實不靠得住,如《紅樓夢》中賈鏈與鮑二家的私通事發後賈母說的:“小孩子們年輕,饞嘴貓兒似的,哪裡保得住呢?”自然界雄性與雌性之間的關係,一直是“一半火焰一半冰”的模式。

(撩妹的終極招式,火候不到不要試)

愛情的火花更多的是從男性主動“示愛”入手下手的,咋個“示”法?不就是“撩”嘛,獻花、下跪、壁咚……各有各的撩法,各顯各的本事,無外乎經由過程語言或者肢體語言。如果男人示愛正中女人下懷——“人家等這一天等得很久了”,好吧,兩情相悅一拍即合;反之就完蛋了,會變成令人尷尬的“性騷擾”。撩妹有風險,壁咚需謹慎。

女人如果覺得男人不是自己的菜,最好在被撩的“初級階段”就亮明觀點,而不是誘敵深入,更不克不及深入敵穴。就本起事件來說,女實習生你跟著他去賓館幹啥子嘛,你就不會在大堂理直氣壯地大吼一聲“非禮呀!”保管把他嚇得倉皇而逃。好吧,進去就進去了,如果他要霸王硬上弓,你最起碼可以利用女人的終極武器——九陰白骨爪,在他身上來幾道子。

女人被撩時的不當迴響反映,會影響法律對於男人行為性質的認定。這可不是我顛三倒四,而是奧地利一名法官判決說的。奧地利法院曾經判過這樣一個案子:原告(女)與被告(男)酒會中相識,並在晚間十時相偕走出城堡到花園小路上散步,之後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原告墜入兩米深的溪水中受傷。原告以被告在散步時企圖對其性騷擾,其在逃脫過程當中受傷提起訴訟。

(親近女性,可是男人的本性喲 <原創圖> )

法院判決原告敗訴,理由有點意思:“被告並未違反法律誡命和善良風俗,故無法認定被告的行為是可責難的。對於男性慾親近女性的意思,在法律上是完全被許可的,這種行為只有在一種狀況下會構成違法,即當女性已經明確對男性的親近意圖透露表現拒絕,而男性仍施以暴力強迫女性就範。此外還應考量,女性基於兩性關係的自然迴響反映,在剛入手下手時也許會欲拒還迎,形式上做出拒絕男性親近的透露表現。有鑑於原告同意與被告在暗無燈火的城堡花園中散步,致使被告完全無法預料在他試圖親近原告時,原告的迴響反映竟是奮力掙脫並拔腿狂奔而去……”

你看,你看,法官大人都認為,既然大晚上的你跟著人家小徑漫步,又怎麼可以“拔腿狂奔”呢?另想到去年發生的上海地鐵官博提醒女性勿穿著暴露,而兩名女子在上海地鐵二號線手持彩板上書:“我可以騷,你不克不及擾”抗議,不管男人還是女人,咱能不克不及都中庸一點——你不“騷”,我也不“擾”,好不?

(鄭重聲明:筆者不是男權主義者,但認為對於女性善意的提醒並不是都是“求全譴責”,僅以此文與咪蒙女士商榷。另外,報道稱那傢伙已經被刑拘,如查明那丫的構成強姦,作為法律人我堅決支持依法打擊。敬請各位客官關注“法語如斯”——有趣、有料,法語如斯等著你來撩!)(篇篇原創,客官你關注、轉發一下唄,謝了!)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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