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育兒
編輯/唐元

將於11月舉行婚禮的張靚穎和馮軻贏得外界一片祝福聲,卻沒有收穫家人的祝福。昨日,張靚穎的母親張桂英發表公開信,反對女兒的婚事,並透露表現馮軻拿女兒當賺錢工具,不是值得託付終身的男人,甚至因股權問題將“準女婿”告上法庭。

簡單回顧下事件進展:

女兒大婚在即,昨日張靚穎的母親張桂英卻發佈了—封公開信《我不想讓女兒再錯下去》,透露表現自己是經由過程媒體報道才知道女兒結婚的消息。張媽媽透露表現,馮軻不是女兒可以託付終身的男人,明確反對張靚穎與馮軻的婚事。她透露表現馮軻欺騙張靚穎當了“圈外人”,小我私家行為也不檢核檢束,甚至還侵吞張靚穎和她的公司股份。張桂英說說出實情並不是自己所願,“哪怕女兒可能因此記恨我,我還是相信有一天她會理解理睬我的用心。”

此外,張桂英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張靚穎和馮軻還沒有領證,女兒出道多年名下卻沒有任何積蓄,只有一張信用卡,所有的財產都在馮軻手中。馮軻給張靚穎在北京買的房子需要按揭貸款30年,但馮軻自己在美國買房、在北京買車買房都是全款買的,但並沒有寫上張靚穎的名字。張桂英還稱馮軻之前其實不想和張靚穎結婚,她說馮軻認為和張靚穎是家人,更透露表現即便結婚也還是會離婚的,讓自己無法放心將女兒託付給這樣的人。不僅如此,9月30日,張桂英以“損害股東利益”為由,起訴“北京少城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公司法人馮軻,將“準女婿”馮軻告上法庭。

馮軻首先向張媽媽道歉,讓她捲入這場風波,隨後逐個解釋各種爭議。馮軻透露表現結婚的事宜跟靚穎媽媽有溝通,但切實其實未送正式的邀請函,所有親友都沒送。他透露表現自己婚前婚後財產歸兩人共同所有,承認曾隱瞞自己未離婚的事實,解釋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是為了融資和經營,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最後,馮軻表白張靚穎稱,“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我會用我的—生去愛護保重她的好,她的善良。我會盡我的全力,跟靚穎媽媽繼續溝通,希望能獲得她的信任,能讓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地愛靚穎。”

馮軻在微博鄭重聲明,“我馮軻願意把我名下所有財產轉到靚穎名下,希望我可以或許處置懲罰好這次家庭危機。”

媽媽發佈公開信後,隨後,張靚穎就媽媽的公開信髮長微博,透露表現財產已經由自己管理,和馮軻這些年在北京的事業都是由兩人共同打拼,互相扶持到今天,沒有誰要害誰,股權變更的事情也是投資方的建議。談到母親反對自己結婚,張靚穎透露表現,“我媽媽是個單純的人,她不懂輿論的傷害,也不懂做事的後果……我理解她愛我的心,也會繼續耐心地跟她解釋。”張靚穎說自己理解兩代人的代溝,但不會盲從,“我不是傻瓜,我有判斷是因為我有信任。我的家事,我會自己處置懲罰和溝通。”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儘管網友眾口一詞,小錦想說:不要讓愛成為一種傷害。

張靚穎媽媽張桂英的一封公開信,讓身為公眾人物的張靚穎陷入輿論漩渦,雖然在網絡上贏得一片支持和同情,卻難免傷了女兒的心,削減了珍貴的母女情分。世界上最偉大的愛就是母愛,張桂英對女兒的終身大事嚴格把關,生怕所託非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家庭內部矛盾還是應該關起門解決,鬧得天下皆知,這樣的母愛不免難免有“過度”之嫌。

作為成年人,和馮軻共同打拼十幾年的張靚穎,在婚姻和事業上有選擇的權利。作為母親,尊重女兒的選擇,即使出現問題,用溝通、交流的體式格局化解,這樣的愛才更讓孩子如沐春風。反之“衝動”的母愛有可能造成母女情感間無法逾越的裂痕。

在中國,從古至今從來就不缺少這樣的事件:父母以死逼婚,最終逼死的是孩子。這樣的劇情還在上演,我們也該醒悟過來了。

一個網友說得好:父母總是希望孩子獨立,可是等到他們真的獨立了,父母又不習慣了,並試圖用各種辦法控制他。

講真,在中國的親子關係中,更多的是需要父母變得獨立,而不是孩子。

武志紅老師說得很對:親子關係中,父母常使用的邏輯是:我對你這麼好,你必須聽我的,否則你就不是好孩子。

我們往往就陷入這樣的迷局,我們都認定了父母是為了我我們好,所以某種程度來說,我們確實應該聽從父母的,然而一旦父母錯了,我們甚至不敢反對,那樣似乎就是不孝。

卻不知,有一種綁架,是以愛之名。

現實生活中我們遇到無數的父母讓孩子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不讓孩子選擇自己喜歡的專業和學校、不讓孩子遠行追求自己的夢想、逼孩子在親情和愛情中做出選擇……然後對孩子說:“我們愛你,都是為了你好,目下當今你還不懂事,以後你就知道爸爸媽媽是對的了。”

可是,有無問問孩子,他們想要的是什麼?

不要讓愛成為一種傷害。

太多悲慘的例子,就說上半年發生的18歲少年小斯高考結束選擇溺水自殺身亡事件。在他留下的2800字的遺言中提到:考98分都被罵,吃飯打嗝一巴掌打起來,夾菜姿勢不合錯誤也一巴掌打過來,自己小時候生活不好非要對我要求嚴格。當然也能夠說是什麼對我的愛啊,但抱歉我情商低,感觸感染不到。

你可以理解為小斯的爸爸是在管教孩子,但請父母反思,不要藉著對孩子嚴格要求,藉著對孩子好的名義,做一些極其傷害感情,傷害孩子的事情。

孩子自出生以來,就是獨立的個體,擁有獨立的人格和精神。父母應該尊重孩子,讓孩子成為他自己。

曾讀過這樣一段話:“我欽佩一種母親,她們在孩子年幼時給予強烈的親密,又在孩子長大後學會得體的退出,賜顧幫襯和分離都是母愛在孩子身上必須完成的任務,親子關係不是恆久的佔有,而是生命中一場深厚的緣份,我們既不克不及使孩子感到童年的貧瘠,又不克不及讓孩子覺得成年的窒息,做母親,是一場氣量氣度和智慧的遠行。”

就像龍應臺曾經對自己的兒子安德烈說的:“對我最重要的,安德烈,不是你有否成就,而是你是不是快樂。”

愛,可以換個體式格局。

愛,不侵犯孩子的獨立。

強烈的母愛不是對孩子恆久的佔有,而是一場得體的退出。

綜合網絡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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