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養生

報君說:做一場手術,10年後才發現身體裡有東西被切掉了,自己卻不知道!這是什麼感覺?

貴港市民樑女士就有這種遭遇,她在做了切除子宮肌瘤的手術10年之後,突然發現女人更重要的東西被切除!然而醫院卻說,已經籤同意……這是怎麼回事?

1

十年後發現手術有問題

2003年,貴港市民樑女士因“經量增多4年有餘”,到貴港市中西醫結合骨科醫院進行檢查,之後被診斷為子宮肌瘤。之後,樑女士在醫生的建議下進行了手術。

做了手術後,她感覺身體大不如前,於是在2013年,她決定到醫院調取當時手術的資料進行核查,一查發現了問題↓↓

她從當時的手術同意書上看到,手術為“全子宮+雙附件”切除手術,然而從檢查材料上得知,雙附件沒有明顯病變,這意味著此次手術有問題。

(附件:醫學上指女性內生殖器子宮以外的部分,包括卵巢和輸卵管。)

2

患者:未經過本人同意

樑女士質疑,根據手術同意書的要求,住院病人手術前必須取得組織(或家屬)及本人同意並簽字

但實際上,我根本沒有簽字,醫院就對我做了手術。

樑女士的部分說法,記者從她提供的廣西科桂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意見書中得到佐證。

3

醫院:其丈夫已經簽字

12月9日,貴港市骨科醫院副書記兼醫務科科長黃紹賢透露表現,根據規範,病人手術前要籤一份手術同意書確認手術項目,但不知何故,樑女士的手術同意書上“患者”一欄簽名非本人簽字。

黃紹賢說:“手術同意書上有樑女士丈夫的簽字,符合相關規定,醫院理應免責”。

廣西科桂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意見書中顯示,檢材上樑女士的簽名字跡與她本人簽名字跡特徵不一,說明不是同一小我私家所寫。

黃紹賢解釋,根據《婦科腫瘤學》中關於子宮切除手術的描述:

子宮切除時,卵巢的保留與否是一個重要問題,目前還沒有一致意見。一樣平常地說,如無特殊需要,凡40歲以下婦女,應盡力保留雙側卵巢,45~50歲以上婦女可以切除一則或者雙側,“樑女士手術時已經51歲,手術中切除一側或兩側雙附件是合理的,不屬於醫療事故”。

目前,雙方均打算經由過程法律手段維權。

來源 | 南國早報記者周如雨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最新文章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最新資訊

© Copyright 2016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