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育兒

朋友在醫院上班的時候,遇到一件特別讓人感嘆的事情,現在給打架分享一下:

一個孕婦在醫院檢查之後,醫生建議剖腹產,但產婦婆婆和老公硬是要順產,結果產婦沒挺過去,去世了,生下的孩子也落下了天生的殘疾。

丈夫家屬就上醫院鬧啊,後面醫院還是給賠錢了,這個孕婦的丈夫拿著醫院賠的錢馬上就另娶新歡了,可憐的孕婦屍骨未寒。更讓人痛心的是,連小孩都是放在醫院半年多才接回家去。

有人認為醫院不應該賠錢,因為是孕婦家屬堅持順產的。也有人認為醫院活該,不該將孕婦生死交到別人手裡。對於生孩子時是保大人還是保小孩的問題,現代醫學倫理學是把孕婦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

有的孕婦的確是不適合進行順產的,患有妊娠合併心臟病、重症肝炎、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嚴重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妊娠性糖尿病等疾病的孕婦,不適合自然分娩。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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