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心理健康

由於種種原因,目前我國在精神分裂症的臨床藥物治療中常傾向於使用多種藥物聯合治療,這不符合世界各國精神分裂症治療指南中推薦的單一藥物治療原則。

2004年美國精神病學會(AmericanPsychiatricAssociation)的精神分裂症治療指南(第2版)中明確提出急性期和穩定期的治療均建議單一用藥,聯合用藥建議在特殊的臨床狀況中使用,如緊張症、焦慮和激越時合併使用苯二氮?類,抗抑鬱藥用於合併抑鬱和強迫症狀時,反覆、嚴重的敵意和攻擊可合併使用心境穩定劑,但這些合併使用均需要監測其不良反應和藥物的相互作用。2009年美國精神病學會的補充指南中提出,近來的一些研究中(如抗精神病藥物干預效果的臨床實驗研究),第1代抗精神病藥產生的臨床療效不低於第2代藥物,甚至認為從療效的角度將抗精神病藥分為第1代和第2代意義不大。

加拿大2005年指南中提出,治療精神分裂症的原則應該是個體化的,簡單的醫囑可以幫助提高患者的依從性,並明確提出沒有證據支持合併使用2種及以上的抗精神病藥會提高療效。

世界生物精神病學聯盟在2012年的指南中系統複習了近年medline/pubmed和cochranelibrary的文獻證據,並將臨床證據分為6個等級,提出在精神分裂症的急性治療期,儘管合併使用苯二氮?類藥可以減少患者的失眠、行為紊亂,但長期使用苯二氮?類可能增加患者的病死率。

同樣,在2013年發佈的精神分裂症長期治療指南中也提出儘可能單一用藥。在2014年英國國家衛生與護理促進研究所發佈的“成人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治療與管理”中,仍然提出單一抗精神病藥治療精神分裂症的原則。

因此,基於抗精神病藥的安全性和對精神分裂症的療效,對於急性發作,特別是首次發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單一的抗精神病藥治療是目前的首選。

儘管近年有少數研究在探討不同作用機制的抗精神病藥合併使用治療精神分裂症不同的症狀,或者是相對難治的精神分裂症,但更多的研究仍然集中於討論不同藥物在精神分裂症急性治療期和維持期的療效和不良反應。有關聯合治療的研究則更多涉及針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焦慮、抑鬱、認知功能、物質濫用、睡眠障礙等方面;或者是抗精神病藥合併心理治療、電休克治療、重複經顱磁刺激等其他治療方法;因此,聯合用藥應當掌握其適應證,並同時注意在抗精神病藥聯合使用過程中可能導致的不良事件增加。由於目前第一代和第二代抗精神病藥治療精神分裂症陽性症狀的有效率差異不大,故針對陽性症狀來合併用藥並不能提高療效;在治療精神分裂症陰性症狀方面至今仍然沒有十分滿意的藥物,應用穀氨酸能藥物與抗精神病藥合併使用是否能有效改善患者陰性症狀的研究還在進行中。在預防復發的研究中,薈萃分析顯示第二代抗精神病藥較第一代抗精神病藥更優。

總之,單一使用抗精神病藥治療精神分裂症仍然是目前世界廣泛認可的藥物治療原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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