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我和文離婚了,戀愛了3年,結婚4年。我們離婚了。幾乎是朋友圈爆破性的新聞。可是對於我而言,一點也不後悔,我甚至覺得和文離婚是我這輩子最正確的事情。

和文結婚,我爸媽是反對的。因為文是鳳凰男。爸媽覺得我一個城市的獨生子女,肯定是受不了這樣的苦的。而且如果以後一大堆農村的親戚上門,怕我招架不住。不過那個時候我愛著文,誰說的話,都沒用,最終我和文結婚了。

結婚那天,文老家倒是沒來多少人,除了我公公婆婆,還有就是我大姑姐一家和小叔子而已。並沒有我爸媽說的一大堆親戚,我暗自鬆了口氣,而且我公婆對我很好,雖然給的紅包並不是很大包,但是還是給足我面子了。

婚後的日子,公婆依然在老家,逢年過節來看看而已,我和老公文住的房子,大部分首付是和我爸媽付的。因為為了給文面子,所以我們還是有寫上他的名字。我覺得這樣的婚姻,雖然沒有大富大貴,但是我覺得只要我們相愛,這樣的幸福還是值得的。

婚後,老公會把一部分的工資給我,一部分給老家,我其實也沒有多大意見。畢竟他給的也不多,房貸大部分也是他在還的。所以我們的日子相安無事。

結婚後3年,我決定要孩子,畢竟我們的兩個人的日子也過得差不多了。這個時候突然我大姑姐生病了,癌症,農村人沒有體檢的習慣,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期了,這下子全家人都蒙了。直接把大姑姐接到最大的醫院治療。

可是還沒有扛過去了,治療了一年以後,就撒手走了。雖然我們盡力的幫忙,可是還是欠下了一屁股的債務。可憐的是大姑姐7歲的大兒子和3歲的小兒子。這麼小就沒了媽。

可是等到處理完大姑姐的後事以後,我老公提出把大姑姐小兒子過繼過來。帶來我們養,聽到這樣的提議,我當然受不了,畢竟我也是能生的,我自己都還沒生,就替別人養上孩子了。我不願意。我可以經濟幫助他們,但是養孩子,我真的不願意。

可是老公一意孤行,所以再一次吵架以後,離婚也成了必然。很快老公搬出了我們的房子,然後租了一個房子,而我大姑姐的小兒子倒是沒來,大兒子來了,來這裡上學,據說是小的,我老公照顧不來。

看到這樣的男人,我忿忿不平,難道鳳凰男做事就是這麼不可以理解的。直到一天,我的小叔子找到我,告訴我一個祕密。

原來,我老公並不是他們家的孩子,是我大姑姐在上學的路上撿回來的,而那個時候公婆已經養不活自己了,怎麼可能多養一孩子,何況那個時候婆婆的肚子還有一個小叔子,最終是大姑姐的苦苦哀求,才有了我老公。

而後來老公讀大學沒錢,是大姑姐嫁人,聘禮一分不剩下的給我老公讀書。

知道這個祕密以後,對老公的決定我不好奇了。我也很感動,可是如果讓我接納一個孩子當自己的孩子,我真的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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