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本文轉自溫暖記錄著(ID:treelens)

作者:樹媽馬瑞,已獲授權

張靚穎的上一次新聞,還是一年前在自己演唱會上逼相戀14年的經紀人馮柯向自己求婚。她大喊“想娶我就上臺”之後,男方猶豫上臺,三次退回話筒,被迫求婚的態度引起不小的爭論,群眾普遍認為馮柯沒誠意,女方很主動。

(視頻:張靚穎在演唱會上大喊“想娶我就上臺”,請到“遇言不止” 微信公眾號【Yuyantalks】查看)

沒想到眼看終於要在意大利結婚了,又遭親媽擋駕。網絡發文列舉馮柯作風不忠、經濟不義的種種,“請大家幫我出出主意,評評理”。

▲張靚穎媽媽的公開信

看到這句話,正北京癱吃瓜子的我,趕緊正襟危坐吐掉瓜子皮――網絡輿論什麼時候得到這麼大的尊重,現在家裡的是非評斷,都不找居委會,婦聯,調解處,警察局,改成上網開聽證會了?

張靚穎說想結婚那年是30歲,今年也有30多了。這麼大年紀的人決定要跟戀愛10幾年的對象結婚,她媽媽在網上開聽證會,請大家出主意評理,這不像是發生在婚姻法健全的新社會的事啊!

張媽媽堅信女兒的未婚夫是渣男,以已婚之身與張靚穎交往,而且各種侵吞財產(說實話媽媽的信裡除了這兩點之外,還沒別的證據,作為“受人之託出主意評理”的“大家”的一份子,我還真很難完成任務。)

▲張靚穎和媽媽的甜蜜自拍

且不說兩人已經相戀10幾年,在情感變化快的娛樂圈,都算得上“清流”了,也不說公司股權變動一個人做不了主,張靚穎肯定知情,就算馮柯真的是個渣男­――至少張媽媽認為他是――這樣寫公開信的結果,究竟會讓女兒迫於輿論壓力回頭是岸,取消下個月意大利的婚禮重覓良人,還是跟媽媽衝突更甚義無反顧呢?

同為母親,這樣的問題我也問過我自己:如果明知道我的孩子找的對象不適合他(我不想用人渣這個貶義詞,有時候沒有好壞,只有合適不合適),我會怎麼做? 面對這樣的情況,每個人的選擇,都跟自己的經歷有關。

如果家長在年輕的時候因為一次失敗的戀愛一蹶不振毀終生,那可能就會盡力避免孩子“重蹈覆轍”,拼盡全力阻擋、破壞、拆散。彷彿在人生的100+個選擇中,只要孩子能不跟這個人結婚,剩下的99個選擇,一定都通向幸福。 所以哭鬧上吊也罷,武力監禁也罷,強行拉走也罷,反正只要這兩個人分手,怎麼做都行。與之相比,這麼做了之後,兩個人是不是能真的分手,即使分手,孩子情緒怎麼樣,再找對象能不能比這個更好,都沒那麼重要了。 ▲大家都可以看出一顆恨嫁的心

我並不瞭解張靚穎媽媽的情況,所以並不能武斷地說她就是這樣做的。但是張媽媽是單親媽媽,和女兒相依為命,想必在婚姻上是有缺憾的。她在信裡也說,“說出這些實情並非我所願,因為我知道只要把這些事情說出來,將無法挽回。

作為母親,我真的不能看著我的女兒以後悔恨交加,哪怕女兒可能因此記恨我”可見,張媽媽知道“事情將無法挽回”:作為歌星張靚穎,大婚之前被媽媽發佈這樣的“網絡意見徵求書”,無疑是負面新聞一件。文中揭露的“下個月結婚而媽媽不知情”的處理方式,把張靚穎至於“不孝”的位置,在中國惡劣的網絡輿論環境下,對演藝事業一定是個打擊。▲昔日為母親慶生

作為女兒張靚穎,父母離婚,媽媽作為最貼心的人,對自己拿了30年人生的一半時間與之相處,並且打算相伴一生的人生伴侶,不但沒有祝福和認可,而且用這樣一封抖落隱私的信作為“結婚禮物”,實在讓人心冷。也許媽媽這樣執拗的處事方式,正是促使母女之情冷落的原因:“昨天看到靚穎和馮軻即將於下個月在意大利舉辦婚禮的消息時,作為靚穎親生母親的我,也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的”。

即使知道這些,張媽媽依然選擇了“不能看著我的女兒以後悔恨交加,哪怕女兒可能因此記恨我”,然而這封信,真的能實現她的願望麼? 或者說,即使不是用寫信這麼極端的方式,用其他溫和或者強硬的方式都好。

作為父母,真的能“以女兒記恨我為代價麼”? 作為父母,我們真的有權利改變孩子的人生命運麼? 作為父母,我們真的有能力,保護孩子永遠不“悔恨交加”麼? 作為父母,我們真的有必要,避免孩子面對她應該面對的“悔恨交加”麼? ▲兩人牽手甜蜜合影

還是那句話:面對這樣的情況,每個人的選擇,都跟自己的經歷有關。 我的經歷,導致我也許會選擇完全不同的做法:我的人生,被32歲那年的失戀分成了兩部分,之前是光鮮亮麗外強中乾的白領麗人,之後是執著堅定自強不息的心靈探索者。

在結婚前夕,被比我小3歲的男友劈腿拋棄之後,我在瀕臨崩潰的廢墟中站起來,學心理學,旅行,自我成長,寫了兩本情感療愈的書。然後蛻變成為一個全新的充滿活力的我,結婚,生孩子,做親子講師,和身為攝影師的老公一起出了三本親子教育和攝影育兒的書。 ▲兩人一起經歷開心

現在的我,談不上成功,但是每天都充實快樂。在充實快樂的每一天裡,我都虔誠的感謝前男友和當時的小三――後來成為他的前妻。 如果沒有他們當時的決定,就沒有今天這個幸福的我。而這次失戀,真的是我生命中的一個最厚重的禮物。 以這樣的態度對待情感失敗這件事的話,即使以後看到我的孩子找到顯然跟他不合適的伴侶,我會理性的建議,勸說。絕不會以強迫的方式讓他們分開。▲與母親的幸福時刻

盡人事,聽天命。我們如此渺小,並不知道“天命”何為。首先,子非魚,身為父母,我們並不知道孩子的對象是否真的適合,或者不適合他。 其次,即使我們覺得“適合”的結婚對象,也未必就能避免離婚的可能啊。多少珠聯璧合的金童玉女最終分道揚鑣。又有多少經歷過失戀,離婚,才成長為具有真正幸福的能力的人啊!比如剛剛懷上三胎的賈靜雯。 ▲賈靜雯夫妻合影

更何況,人生的幸福不幸福,難道全部取決於婚姻麼?林青霞,鞏俐,王菲,張曼玉......這些人的感情狀態,我們甚至根本就不知情,外界傳的甚囂塵上,她們只用一個堅定優雅的微笑,就粉碎所有流言: “我有讓自己幸福的能力,這跟我是不是婚姻幸福沒關係” 而她們哪個,又不是從愛情婚姻的大地震中活過來的人呢?▲兩人的甜蜜時刻

如果我們培養出的孩子具有這樣的能力,還需要用“明知無法挽回”的方法,畢其功於一役的採取非正常手段麼? 當然,相信孩子有這個能力的前提,是相信自己有這個能力。 我每次在黑暗裡細數幸福感恩前男友的時候,也都會順便感恩我媽,感謝我媽不如張靚穎的媽媽那麼“火眼金睛”,能夠提前預見到我的前男友會不靠譜的拋棄我。 ▲在演唱會結尾,馮柯上臺向張靚穎求婚

如果當初如膠似漆的時候,被媽媽預見到分手的結局(也的確是正確的),出於避免讓我受傷的目的,強迫我們分手,那麼有可能出現的局面是:

1,“羅密歐朱麗葉效應”,越是被權威試圖分開的情侶,通常都會越是生死相許,因為在有一個外力的情況下,兩個人站在同一個陣營,互為同盟,所以連接更加緊密。

2,被迫分手,但是心灰意冷。有可能很久不戀愛,有可能隨便找個無所謂的人嫁掉。最後,當然是離婚收場。

3,被迫分手,從此任何生活中的細節不如意都會怪到父母頭上。如果當初和那個愛人不分手,我會幸福快樂很多。如果當初可以聽父母的,當然也可以把責任怪到父母頭上……▲兩人相擁

當然,各種可能性都有很多,但是哪一種,都不如現在真正發生在我身上的最讓我喜歡。如果能選,我的人生的每一步,都不需要重來,因為所有的經歷,不是得到,就是學到。沒有一滴眼淚會白流。 而如果有些道理,我們一定要通過流眼淚的方式明白的話,我希望,吃虧要趁早。 吃過該吃的虧,才能有能力,有資本,開始享該享的福。 感情如是,萬事皆如是。 上的學校,選的專業,做的工作,找的對象,生的孩子……. ▲幸福的要哭了

把自己做好了,自己的恐懼越少,就越敢放手讓孩子去探索。而且我們能管的,也只有自己。用非正常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也許結果反而把事情推向更糟。那句老話怎麼說來著?

兒孫自有兒孫福。

天要下雨,娃要嫁人,隨她去吧~

作者馬瑞:P.E.T.父母效能訓練講師;心理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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