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張靚穎與馮柯大婚前夕竟然觸礁。

張靚穎與馮柯將於118日大婚的消息傳來,廣大網友奉上了最熱烈的祝福。然而,正當大家翹首以之際,傳來了張靚穎母親張桂英的公開信。公開信的內容令人大跌眼鏡,原來張靚穎的母親公開反對女兒嫁給馮柯,並且要起訴馮柯。其實,仔細閱讀張靚穎母親張桂英的公開信,我們不難發現,張桂英反對女兒嫁馮柯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女兒的大婚作為母親竟然不知情,反而要通過媒體的報道才知道;二是作為準女婿在與前妻離婚方面表現不誠實,認為女兒受到了欺騙,讓女兒做了小三;三是準女婿在對女兒財產方面的變更包括對自己財產的變更是自作主張,沒有通過她,擔心馮柯娶女兒有陰謀,是為了吞併女兒的財產。

張桂英堅決反對女兒張靚穎嫁馮柯。

為此,作為女兒張靚穎來說感到很委屈,對於母親的公開信她通過微博作了迴應,認為自己嫁給馮柯是正確的選擇,自己並沒有做過馮柯的小三,她與馮柯的交往是清白的,馮柯並沒有欺騙她,對於財產方面,馮柯已通過律師事務所公證,其婚前婚後財產都將歸自己所有,公司股權的變更只是形式,實質還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馮柯為此也作了迴應,認為他與張靚穎的婚事只是溝通方面出了問題,他願意將所有財產轉到張靚穎名下。

其實,張靚穎大婚前出現的母女家庭糾紛,正是當前婚姻轉型期矛盾的集中體現,是男女平等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體現,隨著時代的發展,未來婚姻的矛盾會越來越體現出來,張靚穎的母親只是帶了一個頭而已。他們的家庭矛盾就體現在三個核心點上。

一是當代婚姻需不需要父母作主。從張桂英的“公開信”來看,首先的焦點問題就是其女兒的婚姻大事,尤其是要舉辦婚姻的時間、地點,作為母親竟然不知情,這在傳統婚姻中應該是雙方父母確定的,即使在現在,那也應該讓父母知道。可現在,女兒要出嫁了,其大婚的日子、地點都定了,作為女方的母親竟然要通過媒體的報道才知道,是不是把父母沒有放在眼中。而現在的年輕人認為自己的婚姻自己作主,父母知不知道無所謂,所以,母女之間就產生的了矛盾,這其實是代溝問題,也是時代發展產生的問題,未來,必然會在其他家庭裡發生同樣的矛盾。作為子女與父母在自己婚姻大事上如何溝通,從張靚穎母親反對其女兒婚事來看,這是婚姻發展到現在與傳統觀念相碰撞的的一個共同問題。

二是有成就的女方如何在婚姻方面保護好自己的財產。過去,男女結婚,主要是男方出錢出物,財產糾紛一般與女方無關,一般只有男性擔心婚前財產問題。但現在的時代不同了,已是男女平等了,有成就的女性越來越多了,女性在婚前擁有巨大的財富比例也就越來越多,張靚穎作為當代著名的歌星,其財富自然可觀,然而,女性的婚前財產如何受到保護,那自然是女方父母最擔心的問題,現在,作為女兒、女婿包括自己共同出資辦理的時代公司,過去,女兒是最大的股東,自己是第二股東,女婿只有少量的一點股份,現在,不但自己的股份被抹掉,而且女兒的股份也變小了,女婿反而成為了最大的股東,而且女婿根本就沒有出錢,只是通過法律文件宣佈改變,這樣的結果,作為女方母親當然擔心,自己女兒的財產會不會因為結婚而被女婿掌控,那女兒的權益如何得到保護?這還只是張靚穎母親掌握的一部分信息,女兒的其他方面財產是不是也同樣被女婿通過婚姻劃轉了呢?所以,張靚穎母親反對女兒結婚的根本原因還在於女兒的婚前財產如何得到保護。所以,在男女平等的時代,對於男女婚前財產的處理越來越會成為核心的問題,畢竟,現在的婚姻越來越不牢靠,都必須做最壞的打算。

三是組合家庭該如何體現出誠信。張靚穎母親反對女兒嫁馮柯的根本問題是女婿馮柯似乎在誠信方面體現得不夠,因為女兒嫁的男人是一個離婚男人,他們的婚姻說到底是一個組合家庭,雖然現在組合家庭越來越多,但組合家庭的矛盾那不是原配家庭那麼單純的,雙方的誠信就成為問題的實質。當年,女兒和他交往時,馮柯並沒有離婚,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那張靚穎確實是“小三”,而馮柯對其母親說已經離婚,所以,張靚穎母親在這一點上就認為馮柯的誠信不夠,第一印象就不好,後來,時代公司的股權,你馮柯竟然由最小變成最大,我岳母作為曾經的第二大股東,竟然被你抹掉了,而最大的股東張靚穎現在成為了最小的股東,雖然馮柯你聲稱自己的婚前、婚後財產都將劃入張靚穎名下,但懂法律的都明白,劃入張靚穎名下,並不等於是將自己的財產歸張靚穎所有,那是夫妻共同財產,未來你們的婚姻真亮起紅燈,那你們的財產依然要平均分配,作為張靚穎的母親想到這裡自然恐慌,你馮柯表面上沒有一分錢,但現在在張靚穎母親眼中你已失去誠信,所以,作為張靚穎的母親那自然擔心,這場婚姻到底是不是陰謀,因為你馮柯表面上已沒有一分錢,但你又是公司最大股東,你有權划走所有財產,將來公司如果成為負債公司,那豈不要張靚穎一個人承擔債務?而且這樣利用婚姻騙取財產的事件已經常出現。所以,張靚穎母親反對女兒嫁馮柯的根本原因那還是馮柯的誠信不夠,沒有表現讓張靚穎母親能夠放心的任何實質方面,雖然表面上做得不錯,但在母親看來,那只是敷衍女兒的單純,正如當年女兒做你小三一樣,包括曾經所謂的見證書,根據沒有任何實質內容,在法律方面啥意義都沒有,誠信體現在哪裡?尤其是原來的離婚協議書,其公章竟然就在馮柯的車上能夠找到,那說明馮柯的任何聲明都沒有意義,那是隨便說的,反正公章就在他手中。

所以,張靚穎母親張桂英在其與馮柯確定結婚日期和地點之後依然反對的根本原因雖然是傳統婚姻與現代婚姻的觀念碰撞,但實質還是與誠信有關,這個社會大量的事實證明誰敢相信誰?因為現在的婚姻不但不穩定,而且就象一場賭注,更象一場陰謀,現在,你們不把這些問題扯清楚,至少讓她這個做孃的明白無誤,說的不算數,即使寫的也要辨認清楚才行,否則,那結婚就免談,畢竟,張靚穎的母親手中還掌握著戶口本,沒有戶口本,結婚就無從談起,即使舉辦了婚宴,那也不受法律保護。現在,醜話說在前面,免得日後麻煩,這或許就是有錢人的新煩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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