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口述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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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比較早,我二十一歲嫁給了當時二十三歲的他,我們是青梅竹馬的夫妻,兩個人也是彼此的初戀,我和他是鄰居,一起上中學,一起上高中,一起上大學。大學我讀了兩年,奉子成婚。老公大學畢業後,就當了孩子的父親。然後,他在我們當地找了一份工作,養活我和兒子。

我公婆是做生意的人,給我們準備了婚房,也給我們和孩子生活費,開頭的幾年,老公想要靠自己打拼,事實上,打拼了幾年,還是老樣子,老公就決心做生意,後來,公婆支援我們,給老公了一筆啟動資金。

經過幾年的起起落落,我們的生活終於有了改善,在我三十歲那年,老公的公司已經可以年如百萬以上。我在家做全職太太,接著,又生了二胎,可謂是兒女雙全,過的特別幸福。

就在前幾年,老公的生意開始滑坡,他說現在賺錢難,不如把錢放入投資公司,當時也是鬼迷心竅,把家裡大半多的積蓄都放入到投資公司,不久,投資公司出現問題,資產被凍結,我們的錢打了水漂。

因為這些錢的緣故,我們的公司破產,週轉不靈宣佈結束。

家裡的幾套房產變賣,勉強能填補上虧空的窟窿,老公為了我和孩子的生活,提出給我離婚,然後單獨給了我一套房子和幾十萬的存款。以便不讓我們被債主追債。可惜,事與願違,最後還是被債主追債還錢後成窮光蛋。

為了兩個孩子,我跑到家政公司做了保姆,我被分到有錢人家照顧孩子,男僱主是個離異的商人,坐擁億萬家財,可偏偏老婆離婚,出國。

我把他的孩子照顧得很好,幾年的時間,也獲得了他的信賴,我們之間有了感情。雖然我覺得對不起前夫,那段時間,我真的很糾結。前夫的事業一直不好,連公婆都受到株連,當時只能做點小買賣為生。前夫為了尋找機會,則跑到南方尋找機會。我們僅僅靠網絡通訊工具聯繫。

我知道,我的人生之路只能靠自己改變,而嫁給有錢僱主是唯一的辦法。我答應了男僱主的求婚,在我三十五歲的時候,嫁給了四十八歲的男僱主。

其實,他告訴我,只是我比外面的年輕女孩子踏實能過日子。他的兒子在我們結婚的時候,才剛滿十八歲,結婚後不久,就被安排出國。

現任老公有和沒有一個樣,我負責照顧家裡,他負責在外面飛來飛去。每個月給我一些錢,我沒有帶著孩子,孩子寄養在前公婆家裡,我婚後第一年,前夫從南方回來,雖然找到了發財的機會,卻沒有啟動資金,而且銀行也無法給他貸款。我拿出了所有的積蓄,並從現任老公那裡借了一部分錢,一併交給前夫。

沒用幾年的時間,前夫再次成為有錢人。

我的現任老公知道這件事後,並沒有苛責我,只是說,如果我願意回到前夫身邊,他不會阻攔,因為他知道,我不是個忘恩負義的女人。而他對我的感情不深,只是想找個女人照顧家庭而已。

我的前夫卻說,讓我留在現任老公的身邊,因為他還是介意自己的女人跟了別的男人。

我成了兩個男人都不愛的女人,有時候,想起這些,多少還是有些心酸,可我不後悔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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