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最近,朋友圈裡好多人都在轉一條科普小文,單看標題就很惹眼,說的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有木有你並沒什麼用!”

這是真的嗎?用了大半生積蓄買的房,就算寫著自己的名字,結了婚就不是自己的了?!

先別慌!這麼大的事兒,我們不能只相信“科普小文”,還得聽一聽最權威的解釋。

案例

婚前貸款買的房,離婚時法院判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

2010年初,小媚、大光經人介紹相識,三個月就登記結了婚。2011年10月,小媚生下了兒子小光。兒子還不到兩歲,小媚就把大光告上了法庭,要求離婚。

法院在一審時查明,大光在結婚前,貸款買了套房,房產證上寫的是大光的名字。在小媚提出離婚時,這房子的貸款還沒還清,由銀行保留房屋所有權,這套房子不屬於大光和小媚的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小媚要求將這房子轉到兒子小光的名下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下面,我們來分情況分析一下↓↓

1

當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時

情景1:他結婚前全款買了套房,這房子是他的?

必須的!

解答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他婚前全款買的房屬於他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萬一夫妻感情不和出現離婚,這套房子也仍屬於他一個人。

情景2:結婚前,他貸款買了套房。這房子還是他的?

那可不一定。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通俗點說就是,結婚前他買了房,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後,他和她一起生活,賺的錢擱一起吃吃喝喝用用加還貸。如果有一天倆人掰了,這房子怎麼分,兩人可以自己商量。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這房子歸他,還沒還完的那些貸款就成了他的個人債務。倆人結婚後共同還貸的錢還有房子相應的增值,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時由他對她進行補償。

情景3:婚後他爸媽全款買了套房,登記在了他名下。這房子肯定是他的?

是的。

解答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也就是說,這房子還是他的哦!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牆角都分不到。

2

房產證上寫著兩人的名字時

情景1:這房子是他全款買的,這房子歸他倆?

不一定。

解答 “舉個栗子”,大牛在結婚後用全款買了套房子,房產證上寫了他和小妞兩個人的名。但一旦他倆因離婚鬧上法庭,如果說小妞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 ,這房產證上就算是有她的名字也是白搭的。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大牛。

情景2:倆人一起貸款買的房子,是他倆的?

是的。

解答 如果這房子是他婚前貸款買的,婚後又加上了她的名字,那婚後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如果這房子是倆人結婚後湊了首付,一起貸款買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財產,歸倆人了。

情景3:這房子是他父母出錢買的,但寫了他倆的名字,這房子是他倆的?

如果沒有“借條”,這房子就是他倆的。

解答 :如果這個情景是真的,那麼這房子將被認定為他倆的共有財產。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的,歸雙方共有,即便是他倆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3

房產證上有第三個人的名字時

情景:房產證上寫著多人的名字,房子屬於誰?

先析產再分割。

解答 “舉個栗子”,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 這樣的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為第三人,而是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各種過戶成本哪種最合算?

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敲定好後,又會面臨另外一個問題:未來過戶的成本。這個問題幾乎每個家庭或早或晚都會遇到。據瞭解,房產過戶分贈與、買賣、繼承幾種方式,究竟哪種最便捷,哪種最省錢?快看↓

我想省掉過戶的麻煩,直接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可以嗎?

但是這真是為孩子好嗎?對孩子來說,可能是一種愛的負擔! 原因有三:

①孩子獨立買房時,就屬於第二套住房,首付可能要付40%,還有其他一些額外稅務,壓力可就增加了不少。

②孩子名下總房產面積過大,需要付房產稅。

③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包括父母和子女共同擁有的那套住房。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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