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育兒

原標題:湖南女子肝癌晚期向社會託孤:誰能收養我兩個孩子?

劉福蘭和她的孩子

茶陵縣的金星小區是一個廉租房小區,42歲的劉福蘭就租住在這裡。進入她家,發現雜亂的臥室裡只有兩張床、一臺舊電視,牆上的黴斑瘋長。劉福蘭坐在客廳裡,身上的桃紅花色棉襖裹著她瘦弱的身軀,顯得很肥大。

因為患病的緣故,劉福蘭面色蠟黃,皮膚乾癟。2個月前,她被查出了肝癌晚期,醫生說,如果得不到很好治療,她只能活兩個多月的時間了。

近日,劉福蘭找到茶陵義工聯合會,稱想在自己去世前讓好心人收養她的兩個兒子——9歲的顏仟城和11歲的顏繹奇。

捨不得孩子,她放棄了治療

“我不想最後一眼都見不到自己的孩子”

1個月前,劉福蘭從長沙湘雅附二醫院回到了茶陵。出院前,醫生對她說,“你在醫院治療或許能活得久一些”。她拒絕了,她捨不得在家的兩個兒子。

“我不想最後一眼都見不到自己的孩子。”劉福蘭說,在醫院裡,她反覆做著這樣一個夢:她和丈夫還有兩個兒子,圍坐在家裡吃著飯,有說有笑。可每到她要起身去拉著他們的手時,她就醒了。現實生活裡,劉福蘭的丈夫顏冬苟在顏仟城還只有5個月大的時候就去世了,死於肝癌。那是在2008年。

顏冬苟去世後,留下劉福蘭還有兩個兒子,以及10多萬元的債務。

沒有一無所長,帶著兩個孩子的劉福蘭,在茶陵縣城裡打起了零工。她說,洗碗工、服務員、推銷員之類的工作,她都做過。艱難的時候,她會選擇三班倒的工作,這樣,就可以同時兼職兩份工作。這兩年,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她找了一份清潔工的工作,三班倒,每個月1200元。同時,她還兼著一份推銷員的工作。兩個兒子也很懂事,每一個星期,每人只問她要2塊錢零花錢,各自的成績也一直保持在各自班級的前十名。

她想將孩子送給好心人收養

“我也走了,孩子怎麼辦?”

一直以來,劉福蘭都這樣想:努力奮鬥一些年,把家裡的債還清,將兩個孩子供上大學,自己就能夠放心了。可沒想到,病魔突然向她襲來。

“沒想到我也得了這個病,這是否是世事無常?”說到這,劉福蘭搖頭苦笑,眼角有淚。她覺得自己命苦,自己肝癌晚期,因為沒錢不敢吃藥,也不克不及出門賺錢,還有兩個孩子要賜顧幫襯。

說話間隙,劉福蘭拿起了手機,看著手機屏幕上她和兩個孩子的合照。照片裡,兩個孩子剪著寸頭,皮膚黝黑,眼神純淨,劉福蘭又笑了起來。

劉福蘭說,起初,她對孩子隱瞞著自己的病情。在長沙治療時,她跟孩子說她外出找工作去了。但是,兩個孩子終究從他們的姨媽(劉福蘭的姐姐)那裡,知道了自己的媽媽患病的事。劉福蘭從長沙回來時,兩個孩子就在家門口等著她。劉福蘭說,當時她的心,就像被撕開了一樣,“推開門的一剎那,就好想自己的命再長點”。

從長沙回來後,劉福蘭也曾想出去工作,但因身體緣故原由未果。目下當今,她連下樓都沒有力氣了,然而她還是會努力地給孩子們做飯。

“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爸爸都不在了,我也‘走’了,孩子怎麼辦?我只能求好心人收養他們。”劉福蘭說,目下當今看著兩個孩子為她忙前忙後,她心裡就難熬痛苦。每當這個時候,她都會低下頭,然後用雙手一直摩挲臉,等難熬痛苦平息。她說,如果自己保持心情開朗,或許能活得更久一些,陪孩子的時間也更長一些。

她心裡很慌,想給孩子多留一些錢

“我也想陪著他們長大,可沒辦法”

半個月前,劉福蘭找到了茶陵縣義工聯合會會長周石文,想請他幫忙:在她去世前,給兩個孩子找一個好家庭領養。

“我聽了她的故事,真的很震驚,是什麼困難,會讓一個母親把孩子‘送’出去。”周石文說,茶陵縣螢火蟲助學小組很快就對劉福蘭一家進行了專訪。同時,義工們也聯繫了孩子的姑姑和姨媽,可她們並沒有收養兩個孩子的經濟能力。

周石文說,茶陵縣義工聯合會還指導劉福蘭在微信裡開展了輕鬆籌,目的是幫她籌集一點醫藥費,讓她能入院治療,看能不克不及讓她陪伴兩個孩子更多時間。半個多月時間下來,輕鬆籌已收到了40000多元捐款。

另外,劉福蘭的事很快就在她所在的小區裡傳開。一個星期前,這個小區的住戶們自發為劉福蘭捐款7000多元。晚報義工“開心姐姐”在朋友圈發出劉福蘭的消息後,愛心人士羅金連和顏愛武女士分別捐了1000元。

同時,顏仟城和顏繹奇所在的茶陵縣解放小學,也為兄弟倆進行了募捐。此外,螢火蟲助學小組也確定資助兄弟倆到初中畢業。

對於這些資助,劉福蘭說,她想給孩子攢起來。她說,她每一個月的藥費大概是4000多元,之前住院花了20000多元。如今,母子三人除每個月825元的低保外,再無任何其他收入。劉福蘭心裡很慌,她想給孩子多留一些錢。

“我也想陪著他們長大,可沒辦法。”說著這話,劉福蘭望著兩個孩子,眼睛一眨都不眨。

【新聞鏈接】

收養人要具備哪些條件?

昨天,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透露表現,根據《收養法》第四條,不滿十四周歲,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未成年人才滿足收養條件。根據劉福蘭的情況,她如果想要將兩個孩子送養,雙方應達成收養協議,並且收養人要達到收養條件,而且要在民政部門辦理合法的收養關係備案。

收養人要達到的收養條件包括: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受過高等教育、經濟狀況良好、沒有不良記錄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重並絕症和流行症)。已婚公民收養子女的,應當夫妻雙方共同收養;收養孤兒不受收養人有子女和收養1名的限制。獨身隻身男性收養女童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據悉,目前民政部門也對事實孤兒採取了救助措施:未滿18歲的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個月基本米飯錢標準為600元,直到其18歲止。

收養孤兒要走哪些程序?

1、孤兒監護人同意

公民申請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可以到社會福利機構申請;申請由近親屬撫養的孤兒,可與監護人聯繫。

2、確定收養登記機關

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到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區縣民政局辦理;收養近親屬撫養的孤兒,到生父母或監護人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辦理。

3、辦理收養登記

達成收養協議後,收養關係當事人按照當地收養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辦理收養登記,確立收養關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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