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育兒

流產對於每個懷孕的媽媽來說都是異常殘酷的一件事情,流產對身體的傷害也是不可挽回的。吳女士如今懷孕已經快四個月了,這是第二胎,由於B超的檢查結果顯示是女孩,而公婆一直想要一個男孩,所以就讓她去做流產放棄這個孩子。吳女生很心痛,懷孕四個月已經可以或許感觸感染到寶寶的胎動,而目下當今卻要無情的把她殺死,真的是想到就哭泣……

和丈夫外出旅行結束後,吳女生回來就查出已經懷孕了。吳女生很糾結要不要留下來這個孩子,因為家裡已經有一個女孩了,家中的經濟情況本來就不太寬裕,再有一個孩子壓力會特別很是大,於是兩小我私家就決定不要這個孩子。

而鄉下的公婆聽到媳婦懷孕了以後,立馬從鄉下趕到家中,勸媳婦把肚子裡的孩子留下來,瞭解了夫妻倆的經濟難處,公公婆婆立馬承諾孩子出生以後的費用全由他們出,孩子也由他們帶。怕媳婦不同意,婆婆甚至還以死相逼。夫妻倆看到兩位老人的決心和承諾,覺得再不答應,就有點不孝了,所以決定留下這個孩子,媳婦並從心底裡感謝公婆的體貼和理解。

然而事情其實不是如想象中的那麼順利,上個星期,公婆讓他們兩個回家一趟,說家裡有點事情,回到家以後,公婆就把她們帶到了鎮上的醫院去做了B超,說是給媳婦科體檢查檢查身體,看看肚子裡的孫子是否是健健康康的。高高興興的去醫院,轉眼回到家婆婆就變了臉色,直接讓吳女生打掉孩子,說家裡沒有這麼多錢來養女孩!看著老公,老公居然也一聲不響的站在那,一句話也不說。

吳女生意氣消沉,明明這個孩子是他爸爸媽媽堅持要,我們才留下這個孩子,前三個月懷孕迴響反映那麼痛苦,十分困難熬了過來,目下當今已經懷孕4個月,她們一句話說不要孩子就不要孩子了,不是她們親生的就可以這麼殘忍的對待嗎?當初大女兒生下來公婆一看是女兒,就很不不開心從來沒有幫忙帶過一天孩子,全是我媽媽幫忙帶的,目下當今媽媽年紀也大了,這個孩子生下來再讓她帶我也不忍心。

聽著她的講述,我也很為吳女生難過和不甘。孩子也是一個鮮活的生命,站在女人的角度,我很希望她可以或許留下肚子裡的寶寶,站在醫生的角度,引產還是留住只能她自己做決定,醫生不克不及夠代替她們做出任何決定。但是懷孕中期引產對孕婦身體的傷害是特別很是大的。

引產根據懷孕時間的不同可以分為中期和晚期。中期是懷孕時間為14--28周,晚期懷孕時間為28周以後。不論是中期還是晚期,引產手術對於母親來說都是特別很是有害的,是不可恢復的傷害。

所以懷孕時如果不想要孩子,應該儘早下決定,越早去引產對媽媽的傷害越小,越到後面,懷孕時間越長,引產時可能會發生的意外的機率也會隨之提高。所以一定要儘早下決定,降低對母體的傷害。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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