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育兒

今年1月1日,《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入手下手實施,11類兒童用品納入實施召回管理的範圍。

截至5月18日,我國共實施兒童用品召回活動352次,涉及數量23.5萬件,產品類別主要涉及兒童玩具、童車、兒童服裝以及兒童用塑料製品等。

隨著社會發展,涉及少年兒童權益保護的問題愈來愈多,權益保護的廣度和深度也在不斷髮生變化……兒童用品安全問題不斷產生,亟待社會各界重視和警醒。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和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吳景明,以期為兒童用品安全問題提供更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現狀:兒童用品安全困擾家長

在兒童用品上,家住浙江省寧波市的鄭女士吃了幾次虧。

畢業於上海某高校的鄭女士選擇了定居寧波,並把丈夫和女兒隨遷到寧波,一轉眼孩子已經上小學。

女兒喜歡在書上做記號,鄭女士就買了10支記號筆,是在學校旁邊的小店裡買的。回到家裡,女兒灰溜溜拿出一支筆準備用,立刻就有一股臭味竄進鄭女士的鼻子,“味道很大,肯定是因為記號筆不好,不環保”,而且用幾次就沒水了。  去年中秋節時,女兒的同學坐在安全座椅中,結果一個急剎車,女兒的同學連人帶椅子栽了過去,“讓你防不勝防”。

癥結:監管存在真空和盲區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透露表現,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兒童離不開兒童用品,如果由於兒童用品本身的安全隱患,給孩子造成長時間或者終身的身體殘疾,或者給孩子的身心造成其他負面的不利後果,不僅對家庭、對社會不利,而且對企業商業信譽和品牌建設,都是負面的影響。

劉俊海認為,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已經特別很是完備,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權責任法、合同法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生意業務權、特別是安全保障權,也規定了商家的安全保障義務,兒童也是消費者,兒童用品的經營者也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當前最大的問題是,企業不知恩義、利慾薰心,為了賺錢,不惜精雕細刻降低成本,這是問題的主要根源,導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保障義務沒有落實。”劉俊海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表現。

吳景明也認為,在兒童用品安全方面,經營者的責任心更為重要,即使國家沒有相關安全標準,兒童產品的設計者和生產者如果可以或許充分考慮兒童的特點,仍然可以或許設計、生產出更為安全的兒童產品。

劉俊海認為,此外,監管部門存在著監管真空和盲區。監管部門要按照法治政府、勤勉政府的要求,改善執法監管體系體例,完善監管問責制度。對於失信和違法企業,不問責不監管就是失職瀆職。

“希望家長選購兒童用品時不要佔小便宜吃大虧,要明理解�⒗聿前卓垂愀�,一定要把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樹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的理性科學消費理念。”劉俊海說,如果兒童用品出現了問題,則要追究生產者、銷售者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懲罰性賠償責任”。

說法:燃眉之急是制定產品標準

最近幾年來,兒童遭受相關產品侵害的事件多有發生,與此同時,相關制度也在日益完善。

例如,毒奶粉事件催生了2014年中國玩具和嬰童用品協會牽頭編制《嬰幼兒奶瓶安全要求》企業聯盟標準發佈。在此之前,我國奶瓶產品年消費量過億的市場長時間處在無標生產、監管缺失狀態。

兒童安全座椅頻頻出現事故之後,2014年入手下手實施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明確規定,攜帶未滿4週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2015年2月,國家質檢總局規定,兒童安全座椅實施進口商品法定檢驗。

吳景明告訴《法制日報》記者,要根據法律規定提高兒童用品相關國家標準,否則商家就會按照自己逐利的本性去生產和銷售。

劉俊海也認為,國家質監局目下當今應該儘快制定標準,分門別類制定不同的標準;行業則需要制定比國家標準更嚴格的行業標準;有了行業標準之後,企業還可以自我規定比行業標準更高的企業標準。

劉俊海透露表現,即使沒有標準,也應當按照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體式格局生產產品、提供服務,“不克不及坑害孩子的人身安全,這是底線”。溫馨提示這三大類兒童用品有危險衣服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是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其中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部和頸部不應有任何繩帶;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所用附件,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

事實上,對於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國家質檢總局近日就曾發佈消費預警,預警稱,兒童及嬰幼兒服裝上的拉鍊、鈕釦等附件,可能會造成兒童誤吞或吸入導致的窒息危險;兒童及嬰幼兒服裝上的繩帶部件,在兒童玩耍時可能會被傢俱、電梯、交通工具或滑梯等遊樂舉措措施上的突出物、縫隙纏住或夾住,導致的窒息危險。

消費提示1.儘可能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標識的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購買前應仔細檢查仿單及產品標識等是不是齊全。2.建議儘可能選擇款式簡單的服裝。不要給兒童選擇頭部和頸部有任何繩帶的服裝,儘可能為嬰幼童選擇附件較少的服裝。3.向經營者索取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作為日後維權的重要憑證。4.如果發現服裝上帶有繩、鈕釦等附件,可以考慮將抽拉繩、繩帶丟棄;加固鈕釦或拉鍊頭、固定易於鬆脫的繩帶;檢查邊緣是不是有尖銳的毛刺以免刮傷等方法來排查產品潛在風險。5.切記對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做好定期檢查及修復保養工作,例如:檢查鈕釦有無鬆動或散線,確保訂牢後再給兒童穿戴,以避免發生因兒童誤吞而發生危險。6.監護人對服裝上鈕釦的缺失不克不及漫不經心。如果監護人發現兒童誤吞鈕釦等附件,或者兒童出現突發性的腹痛、噁心或嘔吐等疑似吞食硬物的臨床症狀,應立即送醫進行救治。

激光筆造成傷害的主要緣故原由是熱效應,傷害的主要部位是眼睛和皮膚。由於眼睛成像的特性,當激光穿過眼睛時,激光會被聚焦在視網膜上特別很是小的一點,導致溫度瞬間增加,破壞視網膜的感光細胞,如果激光的能量足夠強,在還沒有引起眨眼反射的情況下(通常時間不足1秒),就會對其造成永久性的傷害。

激光筆消費提示1.課堂教授教養、會議講解等需要使用激光筆類產品的場合,不要使用輻射功率高的激光筆(建議使用3R以下級別產品)。選購激光筆時,應檢查產品仿單及產品標識等是不是齊全,包括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型號、安全警示語、適用標準等。2.切勿將激光筆給兒童玩耍。3.兒童玩具中的激光器應滿足1類激光輻射功率限值的要求。4.使用3R以下級別激光筆前,應仔細閱讀產品仿單,並嚴格按照產品既定用途使用。切勿使用激光筆照射人的眼睛、皮膚,特別是切勿使用激光筆照射車輛、飛機等,因為會嚴重影響駕駛員和遨遊飛翔員的正常視物,可能會造成嚴重的事故。筆類文具

近期,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組織專家對市場上銷售的筆類文具查詢拜訪時發現,部分筆類產品造型獨特或帶玩具功能,備受學生青睞,其設計可能不符合國家學生用品標準要求,一旦被兒童吞嚥,可能會導致兒童窒息。

消費提示1.不要購買無任何生產商標識的筆類產品作為學生用品給兒童使用。2.選購筆類產品時,應進行以下檢查:(1)檢查筆帽:儘可能選擇尺寸較大的筆帽,或者設計有突出筆夾,以防止兒童意外吞嚥筆帽。(2)檢查尾塞:如設計有尾塞,應檢查尾塞牢度是不是足夠大,不容易被抓取;或尾塞有空氣通道設計,以防尾塞脫落被兒童誤食導致窒息的危險發生。3.儘可能不購買造型獨特、有玩耍功能的筆類產品給兒童作為文具使用,以避免兒童在使用過程當中受傷。4.家長應避免小孩養成“咬筆”的習慣,以避免筆帽、尾塞等被誤吞入喉嚨,發生危險;如果筆夾、尾塞脫落,應不再給兒童作為文具使用。

(法制晚報)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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