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我是上海的90後女孩,目前就職在一家互聯網公司,擔任出納工作,朝九晚五,相對而言比較輕鬆。老公也是上海人,比我大五歲,我們已經戀愛三年,為人穩重,我們倆結婚已經是板上釘釘了,就差一哆嗦。

就在上個月我檢查出懷孕,雙方父母的意思:先領證,後辦婚禮。我們挑選了“良辰吉日”領證,然後訂婚紗照,訂酒店,選日子,選喜帖等,忙的不亦樂乎,但是想到三個月後就是我們的婚禮,還是值得的!

在婚禮前一個月,老公突發病,到醫院搶救無效,醫院當場頒佈發表死亡。當我趕到時,老公父母已經哭成淚人,而我也是啕號大哭,拼命嘶喊:你怎麼這麼自私,再過一個月就是我們的婚禮,可是你卻拋棄我和肚子裡的孩子,你讓我們以後的日子怎麼過?我父母一直安慰我,說我目下當今懷著身孕不宜激動。

晚上父母跟我做了很多思想工作,希望我到醫院做人流,把婚離了。說我正是大好青春,不克不及讓一個孩子拖了後腿,一入手下手我不同意,究竟��結果老公是獨生子,他父母剛失去兒子,肯定不想失去孫子,後來我還是想通了。

第二天我去公司離職,下戰書父母就帶我去醫院做了人流,老公父母知道後來我們家鬧得不亦樂乎,目下當今我還在做月子,他們隔三差五就來家裡鬧,難道我真的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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