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最近在朋友圈、各大論壇炒得火熱的話題“離婚了,你是要孩子還是要房子”甚至還有相關的採訪視頻,視頻中,所有的男士都選擇要房子,因為房子價值百萬,孩子可以再生;所有的女士都選擇要孩子,因為房子只是物品,物品可以自己再賺,而孩子,是自己的唯一,作為一個母親,如果離婚了一定會選擇要孩子。

在這裡,我不對視頻中的被採訪者發表任何評論,我只是以我自己的親身經歷現身說法。如果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選擇要孩子,不管生活多麼辛苦,我一定要陪著我的孩子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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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婚了,至今已經十週年,目前,我仍然是單身一人。我的孩子是個乖巧可愛的女兒,隨她父親在老家生活。我們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夫妻兩人性格不合,且長期分居兩地,基本無法溝通,夫妻之間沒有任何共同語言,感覺我們的生活就象一潭死水,我們的婚姻,只是我一個人的婚姻。

除了我們兩個人之間存在的問題之外,我們離婚也有家庭原因。我的婆婆性格太強勢,她一直是整個家庭的主宰,她就是家裡的皇太后說一不二,家裡所有的人全部都要聽她的,否則一言不合婆婆就會放賴撒潑。

結婚前,我和前夫是經人介紹認識的,我們交往期間也是分居兩地,當時的聯絡方式只有書信和電話,電話都比較少,因為當時手機還沒有普及,書信的頻率一般是一個月一封,介紹人先入為主,把我前夫說得非常優秀。就這樣,我一個涉世未深的青澀小丫頭,陷入了自己想象的愛情中了。

結婚前交往三年,一直是異地,唯一在一起相處的時間只有三個月,基本沒有感情基礎。少女時期的我,把愛情想得太浪漫太完美,這也為我以後的婚姻生活悲劇埋下了伏筆。

可以說,少女時代的我,根本沒有建立正確的愛情婚姻觀,愛情在我的想象中如此完美。兜兜轉轉三年整,中間鬧過很嚴重的一次分手,後面又委曲求全。

我不知道怎麼回事那年冬天我竟然答應了他的結婚請求,沒有求婚,也沒有儀式,只是在電話中說我們結婚吧,父母年紀也大了,父母希望我們早點結婚。然後,我竟然答應了。

在這裡需要交代一下,他的父母比我的父母整整大了二十歲,他的大姐和我爸爸同年,對比起來,他的父母年紀確實太大了一點。

婚前我們分居兩地,婚禮第三天,我就出來工作了。第二年,有了女兒,懷孕四五個月的時候我放棄了工作,辭職回家待產。女兒出生後我專心在家帶孩子,直到女兒兩歲半,那種壓抑的家庭生活讓我忍無可忍,於是我又選擇出來工作。

為什麼說壓抑呢?前文講過,我的婆婆很強勢,家裡的一切都要過問,一家三代同堂,前夫有五個姐姐,N多外甥,還有一個哥哥,家裡整天人來人往,我感覺自己就象一個局外人一樣,完全沒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再加上婆婆的各種強勢干涉我們的生活,於是,我把女兒託付給她最小的姑姑,孤身一人出來工作了,在女兒五歲那年,我們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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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時候,我淨身出戶。說實話,結婚那幾年,我們基本沒有什麼財產,房子是公婆建的,不管價值幾何,都不會歸我所有。存款?家裡有多少存款,我不知道,我也不是很關心。

剛回家待產的那段時間,公公讓我管了一段時間的營業款,管了幾天之後我嫌麻煩,懶得管了。因為光是帶孩子就耗費了我所有的精力,而且那個時候的我,把金錢看得很淡,所以離婚時,我淨身出戶了。而且,在我和他認識到結婚離婚的那些年,基本上我工作以來所有的積蓄都被他耗盡了。

除了財產,離婚時,我們共同的只有孩子。至於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所有,在我第一次提出離婚時,他就威脅我了,他說孩子他不可能給我,他們家兩兄弟當時也只有這一個孩子,雖然她的母親很不喜歡女孩,但是,他也不可能把孩子給我,如果我執意要離婚,他以後不會讓我再見孩子,等孩子長大了,他會告訴孩子媽媽已經死了

多麼自私惡毒的嘴臉啊,根本不象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我當時還天真的以為,不管如何,孩子是我們兩個人的,即使離婚,我們也要好聚好散,不管孩子歸誰撫養,父母雙方也要努力讓孩子健康成長。

在他的威脅之下,我考慮了很久,最終答應了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他才同意了離婚。離婚是我主動提出的,因為我們的戶口在異地,而且他也不會配合我去異地籤離婚協議書,所以我選擇了在他的常住地起訴離婚。當時的我,選擇了離婚就是對他基本死心了。

至於我為什麼要同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我主要考慮到以下幾點:

1、如果我執意要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他是堅決不會放手的。而且他家確實是只有這一個寶貝,怎麼也不可能把孩子給我。

2、我長期在外地工作,當時我的經濟能力不允許我把孩子帶在身邊,我的工作也很不穩定 ,經常各種變換工作,孩子跟著我顛沛流離,很難有良好的生活條件,也得不到良好的教育。

或者,我會考慮把孩子放在老家讓我媽媽幫我帶著,但是這樣對孩子也不好,還不如退讓一步,讓前夫撫養孩子,怎麼說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應該不會虧待孩子

3、至於說離婚後如果考慮再婚,帶著孩子找對象確實比較困難,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但是,當時的我,根本沒有考慮這個問題,如果真的有幸遇到合適的人,考慮再婚,他必須要接受我的女兒,如果對方不肯接受我的女兒,我又為什麼要去愛他?

綜合以上第1、2點,我最後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他也被迫在調解書上簽字離婚了。

離婚的時候,有兩個非常經典的畫面,我這一輩子都會記得。

第一個畫面。

就是我歷經各種艱難,找他的常住地居委會開證明,找當地法院的法官通融。因為當時我是請假回家辦離婚的,耗不起太多時間,最後我去法院起訴,他終於同意離婚的時候,其實我也是非常傷心的。

我們一起去法院那天,他在臥室換衣服,我當時心中非常悲痛,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會有這樣的結局?其實我當時也不知道自己的這種選擇是對還是錯。說實話,除了感情層面的需求,他也沒有什麼太大的過錯。如果說是過錯,也主要是性格問題罷了。當時他在換衣服的時候,我從背後抱住了他。結果,他推開了我。好吧,就那麼一推,我們就從最親密的夫妻變成了陌路~

第二個畫面。

是在法院判決的時候,法官問我們關於財產的分配問題,我自願放棄我們所有的財產,包括我借給他的及他家親戚的債權。這其中,包括孩子的小姑媽當初買房子時向我個人借的17000元。

好吧,請大家自行腦補一下,當時小姑媽家分的學校福利房,總價30000左右,我個人就借了17000元給她。我是念在小姑媽對我們母女倆好的份上,就把我所有的存款全部寄給她了。大家可以再腦補一下,十年以前,2004年的17000元,相當於現在的多少錢呢?離婚判決時,我特意提起了這一筆錢,我決定這17000元借款我也不要了,留給女兒當生活費和學費。

沒想到我這麼灑脫,揮揮手不帶走一滴眼淚,結果某人當時就給我補了一刀,他說,這17000元,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好吧,共同財產,你說共同財產就共同財產吧。那明明是我只有一千多元工資的時候一分錢一分錢存下來的。罷了,我也不想爭什麼了,隨便他怎麼說吧,反正這筆錢我也根本就沒想過要回,我是留給女兒的。

其實當時我就明白,在生活中,所有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所有相愛相殺至愛至親的人們,在涉及到金錢或物質方面的利益糾紛時,都紛紛露出了獰猙的面目。這或許就是這個現實社會的真實寫照吧,或許只有我還活在真善美的唯美世界之中。

幾經周折,我們終於離婚了,我帶著一個包回到了孃家。回到家之後,我淡定的跟父母說,媽媽,我離婚了。我的父母當時就驚呆了。她們沒想到有這麼大膽的女兒,竟然先斬後奏了……好吧,驚呆了就驚呆了吧,離都離了,就讓他們慢慢接受這個現實吧!而且,我自己的人生,我會對我作出的任何一個選擇負責。

3

至今,我離婚已經有十週年了,為什麼說如果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選擇要孩子呢?

1、因為我一直在外地工作,一年也只能回去一兩次,而且每年基本上只有春節的時候才有時間回老家。我只能趁那段時間去他家看看孩子。有朋友可能會說,你可以和前夫商量,讓前夫幫你把孩子送過來啊。親,你想錯了,他沒有那麼好,既然能威脅我說離婚後永遠都見不到孩子,同時會告訴孩子我死了的人,他會這麼好心把孩子送過來和我相處幾天嗎?

離婚第一年春節,我厚著臉皮買了禮品去他們家看望孩子。我記得那天是大年初二,我坐車輾轉差不多兩百公里,各種轉車,到他們家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還好,那天他們讓我和孩子見面了,我滿心歡喜,但是當我提出要帶孩子回孃家住一段時間的時候,他和他的家人各種不同意。

當時是大過年的,他的幾個姐姐和外甥都在家,拉扯中,我和他的家人發生了爭執。最後,我還報警了,結果警察說他們不管家務事。當時,他家外甥還威脅著要打我,因為我推了一下他媽媽。

現在說起這些感覺都是淚啊,我還清晰記得當時的難堪和屈辱。作為一個外嫁的女人,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可以幫助你支持你,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一個人去面對,那需要怎樣的勇氣啊!

最後,一場鬧劇之後,我還是沒能帶走孩子,只有自己一個人黯然回家了,在回家的車上,我泣不成聲。那天我真的不知道我是怎麼回家的,只知道回到家的時候,天已經全黑了,爸爸不放心去車站接我的~

ps:才剛離婚不久,他就換了手機號碼,從來不和我聯繫,我打他家裡的電話,也不接,更不會讓孩子來接我的電話,所以我只有等每年回家的時候厚著臉皮去他家看望孩子,幸虧他也沒有再婚,否則我真的沒有任何立場再登堂入室了。

2、以上那種情況持續了好多年,我每年非常辛苦的回老家一趟,然後又從我家折騰到他家看望孩子,有時候真的只是看一眼我就返回了。每次去他家我都會給孩子買一些水果零食,再給婆婆包一個小紅包,對她們照顧孩子表示感謝。後來,不知道是離婚第四年還是第五年,他終於開恩了,同意讓我帶孩子回孃家住幾天了。

3、這些年,孩子跟著前夫生活,確實也沒受多少罪,衣食住行也有保障,她爸爸確實也很寵她,捨得為她花錢。但是,在生活細節上還是差了很多。可憐我以前一天24小時寵在心頭的女兒啊,她以前從來沒有離開過我一分鐘,從來沒有跟任何一個親戚或是奶奶睡過一個晚上。自從我獨自出來工作直到離婚之後,她也無從選擇了,她的幾個姑媽們幫著奶奶一起照顧她的飲食起居。

4、有一年春節我去他家看女兒,女兒偷偷對我說,媽媽,奶奶和姑姑說你死了……我大�祝�我死了嗎,我死了嗎,媽媽不是活生生的站在你面前嗎?女兒說,是奶奶和姑姑告訴她的。

5、唯一讓我感到欣慰的是,女兒成長得還算是比較優秀。小學的時候,她爸爸送她去學習古箏,考過了古箏十級。初中的時候,學習任務加重了,她的學習成績一直是年級前三名。現在,她上高中了,目前在學校住宿,也慢慢的鍛鍊了她獨立生活的能力。

但是,由於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媽媽一直不在身邊,她缺少的那份母愛無論如何也彌補不了。這兩年我才多了一些時間和她相處,我明顯地發現,女兒很敏感,且內向,膽怯,童年時那個調皮可愛的孩子不見了。也可能是青春期的原因,也可能是家庭原因造成的。

現在的我在儘量地彌補,雖然目前還暫時不能親自照顧她的飲食起居,但是我們在精神上的溝通明顯多了起來,女兒現在有任何事也都會第一時間找媽媽,只要有空她都會在微信上微我。

她會告訴我她的學習情況,包括考試成績,偶爾會要求我幫她買書買衣服鞋子,她週末準備幹什麼,或是和同學約了去逛街或是看電影,她都會告訴我。我們就象朋友一樣相處著,雖然我們仍然遠隔千里,但是我感覺和女兒從未分開過,而且我還在繼續努力,努力早日和女兒在一起,能真正參與到女兒的生活和學習中來。想我這麼多年沒盡過做母親的責任,真是慚愧,我要慢慢努力學著做一個合格的媽媽。

但是,這缺失的十年如何彌補?女兒的成長我沒有參與,女兒的青春期我沒有悉心引導,心中無比的遺憾和悔恨。但是,悔恨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如果有機會讓我再一次選擇,我寧願放棄一切,我只要我的女兒。但是當時我全部放棄了,包括我女兒的撫養權,這也是我一直不能正視的。希望現在我還有機會還能彌補這份缺憾,希望我和女兒都好好的。愛,從來都不曾遠離。我無數次地告訴女兒,媽媽愛你,不管以何種方式,媽媽永遠都和你在一起。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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