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每天讀點故事app作者:在下行之 | 禁止轉載

1

江州城裡有一條街叫九龍街,八十年代的時候,是街上混混經常出沒的一塊地方,天天有人打架鬥毆。街上有所私立中學,這些混混經常跑到校門口找學生收“保護費”,蹭點菸酒錢。

傳說當時這所學校有個姓葉的少年,每天書包裡都放一把菜刀,磨得特別鋒利,但凡是有人向他敲詐,他就揮刀削別人身上一塊肉。這人因為一把菜刀耍得極溜,削人屁股跟做刀削麵的師傅削麵團似的,人送外號“葉一刀”。

葉一刀雖然有名,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就沒幾個人見過他了。我有個姑父,聲稱年少的時候是葉一刀的拜把子兄弟,跟葉一刀是過命的交情。

動不動就掀開自己的背心,指著肚子上的一道長疤說:“這就是和葉一刀一起砍人的時候留下來的。”

據他說,葉一刀曾經是全校男生的偶像,能和他稱兄道弟,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2010年的時候,我這個姑父在九龍街開了個小餐館,那年我初中高畢業,暑假的時候被他喊過去當暑期工。有一天我姑父跟他老婆吵架,心情很不好,非拉著我一起出去喝酒擼串。

九龍街的盡頭,有一個露天的廣場,到了晚上,人特別多。不少商販都在那兒擺燒烤攤。姑父找了個小攤,蹭蹭蹭咬開幾瓶冰啤,就開始吹牛。說他當年如何風光,如何在九龍街一個打十個。我邊擼著羊肉串,邊聽邊說“嗬”“哇”“牛啊”應和著。

吃了沒多久,看見廣場上忽然圍上了一群人。然後聽見人群人有吉他聲傳來,繼而聽見有人伴著吉他在唱歌。我拉著姑父過去湊熱鬧,好不容易擠進了人群,看到一個人在彈著吉他唱歌。我當時就看呆了,這人不簡單,別人彈吉他是用手,他純粹是用腳。

因為他的雙手已經沒有了。

這人看上去五十來歲的樣子,不留鬍子,不留長髮,衣服儘管有點破舊,但還是很乾淨。他把吉他橫著放在地上,左腳摁和絃,右腳掃弦,居然彈得非常不錯。他唱的歌應該是老歌,我根本就沒聽過。光聽那個調,從他滄桑的嗓子裡發出來,就有歲月的質感。

他坐在一張竹椅上,身後站著一個穿白褂的女人,也是五十歲左右,頭髮梳得一絲不亂,有一邊臉長得很標緻,另一邊臉則佈滿疤痕。但隱約能看出年輕的時候一定是個大美人。她手裡拿著一方白色的手絹,時不時給那男人擦汗。周圍的人都向他們面前的吉他盒子裡投零錢。

我姑父站在我身後,拍了拍我的肩膀,滿嘴酒氣地問我:“知道他是誰嗎?”

我搖搖頭,說:“流浪歌手?”

他望著唱歌的男人,似笑非笑,眼裡有一種明亮光,“他就是葉一刀。”

2

葉一刀本名葉寧,1986年那年,他十八歲,上高三,厭倦了學校的制度,想出外闖天下。他當時有個女朋友,是當時學校的校花,也是個性格叛逆的少女。葉一刀想帶她遠走,她本也不是乖乖女,卻第一次違背了他的意願。

“我帶你私奔,不好嗎?”他在學校的天台上抽著煙盒裡最後一支菸,望著遠方對著天空吐著灰黑色濃煙的擎天煙囪,眼神空漠地說。

她站在風中,長髮在晚霞裡飛揚,“你走,我不留你,但我不會跟你走。”

他手裡的煙慢慢燒到了盡頭,天邊紅雲似火,他悠然看了一眼,扔了菸頭,瀟灑地與她擦肩而過。腳步聲消逝後,她低頭,兩行清淚靜靜劃落,清清冷冷。這一年,她十七歲,肚子裡剛有他的孩子。

三天後,全城高考,葉一刀在語文試卷上的作文裡給她寫了一首情詩,交卷後,騎著他的破舊摩托,轟轟隆隆地離開了江州城。

高考後,他的作文被視為零分作文處理,有人將其貼到到學校的宣傳欄上。她看到後,哽咽不語,三天不吃不喝。她知道他的秉性,若要走,誰也攔不住,這一別,或許就是永遠。

在一起的時候她從未拒絕過他的任何要求,因為她知道他是個從不願遷就別人的人,他曾對她說過:“我們在一起,我的決定,要麼你就同意,要麼你就走開。”他是那樣的自負和不講道理,彷彿於她從來都沒有迴轉的餘地。

而她呢,其實出生於聲名顯赫的家庭,如果不是她因為要想靠近他,她根本就不用讀這種私立中學。她一直被視作家中掌上明珠,美貌動人,走到哪裡都是眾星捧月,卻偏偏愛上這個唯獨對她不屑一顧的人。他的狂傲和乖戾,飽含青春的叛逆和獨孤,讓她如染毒品,明知受傷,卻欲罷不能。

3

葉一刀離開江州城後,她通過家裡的關係,上了一所名牌大學。而葉一刀不知去向,再未傳來一絲消息和問候。上大學之前,她去墮了胎,收拾了心情。大學的四年,她遇見了許多人,追求她的人不出意外地排成長龍。她左挑右選,讓一個又一個狂熱的男生陪她走過了一段又一段寂寞的日子。

日子其實很精彩,無論什麼時候都不缺飯局、聚會。永遠有男生在宿舍樓下給她彈吉他唱歌,永遠有人在她的課本里夾厚厚的情書。無論走到哪裡都有人給對她獻殷勤,有人請她吃飯,有人想打她的主意。

其實她早習慣了,也麻木了,每當被身邊的人視為寵兒的時候,她都不禁想起他來,只有他會連正眼都不看她地跟她說話,只有他從來就不討好她。

這世界上什麼東西都是物以稀為貴,對平常人來說,對苦澀難嚥的黃連避之不及,但對整日泡在蜜糖裡的她而言,唯一一口黃連卻讓她視作珍寶。這一口黃連沒有了,她無數次悵然若失,但是她心裡卻也有自己最後的底線,絕不會放棄她擁有的蜜糖。

她清楚地知道,有蜜糖的時候,黃連是珍寶,但是沒有了蜜糖,黃連永遠只是黃連。所以他說要帶她走,她不願答應他。他走得依舊那麼決然,不帶半絲留戀,彷彿就從未看重她,所有感情不過一支燃完的煙,說扔就扔。

4

一晃四年,她順利畢業,順利找到不錯的工作,站在社會的高層看著身邊無數底層人摸爬滾打,日子看似風光無限,卻永遠有一種虛空和寂寞。男朋友如衣服般,穿過一陣,便換一件。雖然都光鮮亮麗,卻從未有人真正溫暖她的內心。

她還是會經常想起他,回憶裡他都是不好的,冷冷冰冰,潦潦草草,連一頓早餐都未給她買過。追她的時候也是極其隨意,只是慢悠悠走到她的班上,手插著兜,身子歪歪斜斜,叼著煙問她:“喂,你長得不錯,做我女朋友吧。你只需要回答願不願意,願意就點頭,不願意就自便。”

她看著他,一身破爛的白襯衫和牛仔褲,長長的頭髮和消瘦的身型,英俊的臉上爬滿了細細的疤痕。認出來他是全校出名的叛逆分子,卻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

她接受他之後,全校譁然,連看門大爺的老花鏡都跌到地上。他的事蹟全校無人不知,打架、喝酒、抽菸、逃課,能叛逆的,他全都做到了極致。唯一讓人不解的是他的書包裡不光永遠有一把菜刀,同時還會帶一本海子的詩集。

所有老師中只有語文還對他有些好感,因為欣賞他偶爾寫在作文本上的詩。她曾問他為什麼一定要帶一本詩集,他只是淡淡地說:“刀與詩,是這個世界上最般配的東西。”她笑了笑,她就喜歡他的不一樣。哪怕,這些不一樣並不能給她帶來任何幸福。

5

日升月落,春去秋來。一晃又是好幾年,她也終於要結婚了。經過時間的打磨,她終於知道,她對於葉一刀的那種感情,或許只是一種年少時的犯賤。

但很少人知道她這樣地犯賤過,她被無數華美的光環罩著,無數人都以為她高貴脫俗,不食人間煙火,卻不知道她曾願意為一個一無所有的小流氓做幾乎任何的事情。小到洗襪子、送夜宵,大到以身相許、為他墮胎,那其中隨意的一件,都讓他人求之不得。

人生裡,很多事情都很巧,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故事。她再次遇見了他是1996年。那一天她剛才價值百萬的轎車上下來,往一家豪華酒店裡走,遙遙聽到不遠的街邊有人在唱歌。低劣的音響,粗糙的歌聲,並不算動聽,卻是多年前葉一刀經常唱的那一首老歌,《忘盡心中情》。

忘盡心中情

遺下愛與痴

任笑聲送走舊愁

讓美酒洗清前事

……

她不禁走過去,絲毫不顧價錢不菲的長裙禮服被拖在髒亂的街面上。歌聲越來越近,卻也越來越熟悉,她撥開圍觀的人看見了他。

這麼多年過去,他依然那麼消瘦,只是臉已不再年輕,帶著歲月刻上的滄桑。她看到他的手,突然心如刀絞,只見他一雙手齊腕而斷,一隻破舊的話筒是用兩隻斷腕夾住的。

他沒有看到她,還在繼續唱。但是他每唱一句,她就哭一聲,漸漸地,她的哭聲越來越大,大家紛紛看著她。他終於看見了她。

“喂,好久不見了。”他走了過來,用斷腕碰了碰她裸露的肩膀。她泫然泣下,不能自已,哭得蹲下身去,“你……你的手……你的手怎麼了?”她淚眼婆娑地看著他,只覺得這些年恍然變得那麼蒼涼,那麼多光鮮的外表裡,時光卻是冷若冰霜。

“我很好啊,還能唱歌。”他有些答非所問,還是和當年一樣對著她說話,但是語氣卻多了些許溫柔和悲涼。

她知道,時光必定無情地磨平了這個男人曾經崢嶸的稜角,歲月也水滴石穿地穿透了他的傲骨,湮滅了他青春那一汪狂亂激越的滄海。現在這個男人,不過是一個被生活壓迫的弱者,縱然他再如何的天生自負,他也無法和當年一般舉世界之重為片羽之輕。

“這些年,你都去哪裡了?”她站起來,拉著他兩隻斷手,從未想到還能有人能讓自己這般心疼。

“你還是這麼漂亮啊。”他說,又是答非所問,言辭間已經沒有了那時的孤傲。

她知道,那一年的那個如罌粟花般的少年已經葬送在了年歲碾壓的車輪下,再不能騎著摩托車帶她去梧桐道里兜風,不能揹著她趟過清澈的小河,也不能故意憋著一口煙趁和她接吻的時候全部灌進她的嘴裡。

“你不就喜歡這個麼?”她不知道為什麼突然眼淚就止不住,這些經歷了那麼多的事,遇見了那麼多的人,理當這一見也該看淡,可是沉寂了那麼久的眼淚就瞬間奔騰不止。

原來,隔了長長的歲月,她才知道,他在心裡,依舊那麼重要。

6

“你不知道,我最喜歡的不是你的臉。”他笑了笑,生活讓他變得寬宏,連笑容裡都變得平和,不再那麼讓人難以接近。

“那你喜歡我什麼?”她捂著嘴,抽噎著問。

“你的背上有一道二十三釐米的刀疤,是以前兩個男生為你打架時候不小心砍傷你的,你什麼都好,就是那道刀疤難看,但是我就喜歡那個。這是真的。”他有些調侃又有些認真地說。

她突然笑了笑,“犯賤。”

他挑了挑眉毛,說:“你有什麼區別,對別人而言,我不就是那最難看的疤,你就偏喜歡。”

看來他真是變了,以前冷冰冰的臉上現在居然有了挑眉這麼俏皮的動作。

她不自禁朝自己背上摸了摸,像是替自己撓癢,“你怎麼知道是二十三釐米?”

“我拿了你的尺子,在你睡覺的時候偷偷量的。”他壞壞地一笑,終於有了當年一絲的邪氣,一派不正經的樣子。

“你個流氓!”

她已經忘了身在何地,只覺得時光倒轉,又回到了十七歲那年的夏天。陽光充沛,他的身型消瘦,卻力大無比,冷不丁就摟她的腰,她一旦反抗,他就把他扛到肩上。於是她只是拍著他的肩膀,不停地說:“你個流氓!你個流氓!”

耍完了流氓,他又像塊石頭一樣坐在大樹底下,獨自抽一根菸,邊吐煙霧邊說:“謝謝誇獎。”

“你如何?”他問她,竟然還保持著那樣言簡意賅的習慣,忘了講話講得溫情一點,不是“你還好嗎?”“你過得怎麼樣?”只是儘可能縮短句式,在最短時間內闡述語意。

看來,再怎麼變,老習慣都改不了。她竟然感覺到一絲愉悅,或許是因為這起碼讓她找回一點他當年的碎片。但轉而一想,自己是想以前的那個十八歲的少年呢,還是僅僅是那段少年時光?想著這個一路走來的男人?她再仔細看他,感到熟悉卻又陌生。

“往事已經走遠了,他已經不是那個他了。”一個聲音從她的心底升起來,她慢慢回到現實裡,忽然覺得面前的這個男人這麼狼狽,帶著底層生活的悲苦,如地上毫不起眼的一塊瓦片,永遠登不上大雅之堂。

7

“我很好。”

她不再哭泣,看著他一身破舊的行頭,又憐惜地看了看他的雙臂,覺得自己應該幫幫他。從自己的小挎包裡拿出一疊錢來,想塞給他,卻又無奈他沒有雙手去接。拿著錢在他身上搜尋了一會兒,終於看準了他破牛仔褲後面的口袋,使勁往裡塞了塞,可是錢太厚,口袋根本就裝不下。

她有些手忙腳亂,擡頭看他。目光接觸的那一剎那,她如遭電擊,他的眼神忽然之間就變得那麼冷若冰霜,不帶絲毫溫度,猶如長天的蒼鷹冷眸般,帶著睥睨一切的銳利和空漠。這眼神是那麼熟悉,極度的孤傲和自負,帶著不可商量的決然和蕭殺。

她慌了神,從前的那個少年和現在面前的這個男人不停交替閃現,中間遙遙的時光只負責了這兩幀影響的切換,一幀來自回憶,一幀來自眼前。撲朔之間,她只感覺心慢慢像被掏空了般,這兩幀影像似要重疊,卻又一次再一次地分開。

回過神來的時候,她才注意到錢已經灑了一地。坐在街邊衣衫襤褸的乞丐覬覦不已,已露出垂涎三尺的神情。她當然並不在乎那些錢,她看著他已經走到自己的攤位前收拾設備。設備很簡單,一個破爛的木板車上拉著一個簡易的音響,音響連著一個掉漆的話筒,上頭擱著一些盜版的碟片。

他關了音響,將話筒壓在了音響上後,他用手腕套在音響的繩套上,呼呼啦啦地拉著小木板車走了。走了幾步,他又轉過身來,剝去了所有鋒芒般地朝她平和地笑了笑,“我知道你的身邊不缺人,我不是最好的,但是我怎麼也是最特別的一個。”

他說著,逐漸消融在了有著百般市井況味的人群裡。和當年不同的是,這一次,她看出他似乎有一絲眷戀。

“你一定要過得好一點啊。”她心頭流露出一個聲音,竟有那麼一點哀求的意味。

8

之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她再也沒見到他。她像是為了完善人生的一個過程一般,和一個事業有成的男人結了婚。日子像是一潭平靜的水面,偶爾被一粒小石子激起了一層波瀾,不過多時便恢復如初。

她的生活軌跡似乎沒有因為和他的見面而改變,她依舊泡在絕少數人能享受的蜜罐裡,看似享受生活卻又像是虛度光陰。什麼都是順利的,哪怕一點點生活的小問題都會有人主動幫她解決,她只需要裝模作樣地說幾聲謝謝而已。

她不缺錢,所有事業似乎也沒有原始的動力。她也不缺愛,愛她的人一直很多,於是她也漸漸分不清愛的含金量來。她也不缺朋友,好像她有一大群閨蜜,和她分享美食、化妝品,陪她一起逛街,可是卻好像沒有一個人能走進她的心裡。

她一天天覺得,自己的那扇心門一直是緊鎖的,鎖到鎖釦都已經生鏽,連鑰匙都無能為力。唯有十七歲那一年,有一個懵懂少年不分青紅皁白,徑自撞開了門,從此在裡面聲東擊西,直到最後被反鎖在裡面,再也沒出來過。

如果不是命運的安排,她可能永遠都再也見不到他。但是世事如書,許多的事情總令人意想不到又措手不及。可能是她的上半輩子太過順利,所有的挫折都累積到了一起,如天外流星般,終於砸到了她的身上。

2001年,她身份顯赫的父母因為貪汙身陷囹圄,一夜之間,家裡所有的財產都與她脫離了關係,她所有的資產加起來只有錢包裡的幾千塊。奇怪的是平日看起來極富涵養的丈夫也落井下石要與她離婚,她失望之餘,也無心眷戀,本身也無真愛,乾脆地離了。

她去探望父母的那天天降大雨,她穿著高跟鞋走在模糊的雨幕裡,不小心崴了腳,跌倒在地。飛馳過來的車沒有看到她,直接撞了上去,被送去醫院後,盆骨骨折,臉被摔爛了一邊,直接毀容了。昔日一任群芳妒的寵兒剎那便零落成泥。

於是所有一切,一個月之內全都沒有了。她所有的蜜糖一月之間都變成了一口一口的黃連,苦得她絕望透頂,苦得她欲哭無淚。

在醫院裡,頭兩天還有些人來看她,但是很快就再沒人來照顧她,就連給她包紗布的醫生都面露嫌棄的神情。這可曾是她想到過的,從前什麼時候不是男人們都要偷偷看她兩眼呢。可現在呢?還有些什麼?她望著房頂,只是苦笑,心如一盞燈,將要油盡燈枯。

9

動手術的前一天她意外地見到了葉一刀。

葉一刀兩隻斷腕捧著一束鮮紅的玫瑰花,放在她的床頭。她當然不願以這樣的姿態來見他,但他的到來無疑給了她些許溫暖。

“你如何?”他問她,眼裡有掩飾不了的疼惜,像是夕陽照在湖面上的粼光。

“一點都不好。”她看著他,只是苦笑,但是眼淚卻不爭氣地流了下來,越流越猛,流到了層層的紗布裡,找不到出口。

“你有什麼不好?漂亮了半輩子,都是老孃們了,夠了,骨折算什麼?骨斷可再接,又沒死,你看那些得癌症癱瘓的,哪個換做你這樣的狀況不是高興地燒香?”他說著,坐在床邊,用斷腕給她敲了敲腿,“多吃點吧,腿本來就細,想跟火柴棍較勁麼?”

她擡了擡腿,“你拿火機來點試試,沒準就著了。”

“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他用斷腕戳了戳她的腰。

她“嗷”地一聲叫了起來,“你個流氓!”

“明天好好做手術,手術費我已經幫你交了。你的臉已經毀了,不過不要緊,我這個人本來就犯賤,喜歡難看的東西,現在比起來,你背上的刀疤不算什麼了,你的臉才最有意思。你知道的,我總喜歡不一樣的。”他不緊不慢地說,完全沒有了少年時的盛氣凌人,如一頭掉光了牙齒的溫和老虎。

“你還寫詩嗎?”她問,用手摸了摸他的臉,摸到他的眼角已經有了皺紋。

“當然寫了,不寫詩的流氓怎麼是好流氓?等你好了,我還給你寫情詩。”他笑了笑,轉身準備走。

她忽然感覺眼前這個老男人像是個穿越了千山萬水、幾十年暮鼓晨鐘的落魄王子,一路風塵地走到她的面前,他不曾為她斬過惡龍,鬥過女巫,只是在黑夜來臨的時候,給她點了一盞照亮全世界的燈。

這盞燈要是放在從前,不過是螢火,放在這時,卻如同整個太陽。他在最美好的年華離去,卻又在最糟糕的年頭歸來。那麼的輕狂潦草,又那麼的合乎時宜。原來,當所有蜜糖都變得了黃連之後,曾經唯一的那一口黃連卻成了蜜糖。

她看著他消瘦的背影,十七歲的夏天又打馬而來,他極度孤傲和自負的臉上閃爍對世界所有事物的不屑和不屈服,那是隻有少不更事時才有的可貴品質。

她牽著他的手,以為他可以笑傲天下,馳騁大千萬象。可最後他沒有,他如同無數驕傲的人一般,都付之於平凡和折損與苦難。但十七歲遇見的那個少年卻開始和眼前這個落拓的老男人漸漸重疊,慢慢合為一體。

也曾深愛過那段青春如火的歲月,當韶華褪盡,原來是這樣的洗淨鉛華。

莫名間,她感到從未像此時這般的平靜和踏實過,她轉頭看了看床頭的玫瑰,“你這是第一次送我東西吧?”她像是在問,又像是自言自語。

他沒有轉過身來,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緩緩走出了病房。

10

不知為什麼,我覺得葉一刀唱歌有一種魔力。他的歌聲是不能用好聽來形容的。但是每句詞裡,都似乎有一個故事。那天晚上,他一共唱了九首歌,最後一首是我知道的一首詩,海子寫的,叫《夏天的太陽》。

夏天

如果這條街沒有鞋匠

我就打赤腳

站到太陽下看太陽

我想到在白天出生的孩子

一定是出於故意

你來人間一趟

你要看看太陽

和你的心上人

一起走在街上

為了這首歌,我把身上所有的零花錢投進了他的吉他盒裡。他朝我笑了笑,他身後的女人也朝我笑了笑。

回頭的路上,姑父給我將了葉一刀和這個女人的故事。我感嘆說:“他們兩個人好可憐呀!”

姑父握著酒瓶,搖搖晃晃地對我說:“他們,後來結婚了。他們,雖然看起來過得挺苦的,其實比我幸福多了。小子,你懂嗎?”

我搖搖頭,問:“我很好奇,葉一刀的手是怎麼斷的?”

我姑父說,二十年前的一個晚上,葉一刀的女朋友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幾個喝醉酒的混混,要搶她的錢包,看見她長得漂亮,更想強姦她。她驚嚇之間,一路狂奔,失魂落魄地逃回了家中,毫髮無損。

她以為劫匪沒有追上她,是因為她跑得快。其實她不知道,是葉一刀在她身後攔住了那些瘋狂的暴徒,用書包裡的菜刀削斷了他們的手筋,但是那晚劫匪很快有同夥趕到,他寡不敵眾,被他們用那把菜刀砍斷了雙手。

那雙手,才是他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原標題:葉一刀的第一份禮物 作者:在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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