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我是88年女,帶一男孩,目前正在辦理離婚手續!14年2月底通過閨密介紹認識,因為是閨蜜的發小,覺得知根知底,再一個聊天的時候發現大家的很多想法都比較一致。5月確定關係,一直異地,靠電話聯繫。確認關係前的那段時間,我處於被家裡催婚催的厲害到幾近抑鬱的地步,失眠,暴瘦,都是因為他那段時間在電話裡的陪伴。

6月底辭職回家,7月中旬訂婚。我們自己商量結婚的彩禮是10萬,訂婚一半,結婚再給一半。到訂婚前幾天突然發生了一點小插曲,他們家就推說錢不夠,當時,沒在意那麼多,就說餘下的等結婚再給,到訂婚我們總共才見3次面。

訂婚以後,過去跟他一起生活,才發現他說的跟他實際的生活是有差距的,但我們一直都相處的很好,他也比較疼我,所以,對於物質上面我就沒有太大的要求,總覺得大家還年輕,可以一起奮鬥,也覺得自己參與奮鬥得到的東西比坐享其成要好很多!在一起沒多久,意外懷孕了,然後選擇生下來,9月份領了結婚證。

然後,回孃家養胎,度過所謂的前三個月的危險期,懷孕第四個月,回到溫州與他團聚。我們住在本地人將車庫改為小單間的房子裡,他每天早出晚歸,我每天洗衣做飯,也算其樂融融,(我在孃家一直沒有怎麼做過家務活)。懷孕第7個月的時候過年,因為打算在孃家坐月子,所以,年後便回了孃家待產,他在我孃家呆了一段時間,過了元宵就出去工作了。

老公家裡兄弟三個,還有大姑子,公公婆婆關係一直不好,各過各的,反正家裡關係很複雜也比較緊張。我孃家家裡條件還好,父母從小到大一直都比較寵我,而且,父母感情很好,所以,從小生長的環境與老公的環境是相反的。生孩子的時候,公婆沒過來,因為剖腹,花費較高,孃家墊了3000多的住院費,月子公婆包括老公沒有給我媽一分錢,所以,這筆錢也都是孃家掏的。

直到孩子滿100天,去到溫州,婆婆給了3000。因為獨自帶孩子,沒人幫忙,還要買菜做飯,我爸媽心疼,在溫州待了一個月以後,還是回到了湖南的孃家,從生完孩子到孩子半歲,老公沒有給過生活費,都是自己結婚的錢,而且,訂婚的時候說好,餘下的錢結婚給,但結婚的時候只拿了3萬給我,加上訂婚,總共只給了5萬。結婚以後的我身上也不多錢,除了自己的生活費,還給老公付了全年的房租,買了電腦以及冰箱。剩下的那5萬彩禮我該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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