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新媒體女性根據北京青年報、《青年參考》等整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7日在京舉行,首次審議民法總則草案、紅十字會法修訂草案;繼續審議資產評估法草案、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網絡安全法草案。備受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分11章,分別是基本原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期間的計算、附則,共186條。我們發現,此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與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相比,有很多的亮點,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其明確了對胎兒利益的保護。 民法草案明確了對胎兒部分利益的保護如果一個胎兒還沒有出生,父親就去世了,這個胎兒有沒有繼承父親財產的權利?此次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對胎兒的利益提出了明確的保護原則。 民法總則草案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未存活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法律上,民事權利能力是一個人能否享受民事權利的前提。民法總則草案認為,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胎兒尚未出生,原則上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為保護胎兒的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權利,有必要在需要對胎兒利益進行保護時,賦予胎兒一定的民事權利。凡是涉及胎兒利益保護的,都視他為已經出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商法學研究會會長趙旭東解釋說,草案既考慮到對胎兒自身利益的保護,也考慮到與胎兒贈予、繼承相關的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的確定。司法實踐中,若有人要贈予胎兒財產,可能會擔心贈予的效力,胎兒有沒有接受贈予的權利?而這一規定保障了胎兒的利益。同時,胎兒利益的保護並不限於繼承和贈予。但是,如果胎兒出生後沒有存活,胎兒的權利便自始不存在,即本來要贈予的財產不能作為胎兒的財產,也不存在胎兒的財產由誰來取得或繼承的問題。儘管草案的規定並沒有進一步明確胎兒的生命權受法律保護,但已足夠引起網友對中國婦女墮胎權的討論。不少人認為,應該在《民法總則》或《母嬰保護法》中進一步增加有關保護胎兒生命權的規定。但也有人反對,認為此舉侵害婦女權益。 墮胎權爭議

說到墮胎權,我們往往會想到美國。西方反墮胎人士稱,墮胎之所以在一些地方被人們默許,原因之一是,人們看不到胎兒是怎樣被手術毀掉。據報道,大部分墮胎手術在懷孕3個月內進行。此時的胎兒很小,可用強力抽吸器吸出。這種抽吸器的力量是普通家用吸塵器的25倍,能將胎兒的身體逐漸撕裂,直至剩下頭部。這時醫生把鉗子伸入子宮,將胎兒頭部鉗碎,然後用抽吸器吸出。反墮胎人士稱,女性確切瞭解了墮胎的殘酷後,她們就會選擇保留孩子。但美國墮胎權利運動的主要發起者、紐約市墮胎診所“採西施女性醫療中心”的創辦者梅爾·霍夫曼不贊同這種說法。她在《親密戰爭》一書中說,女性其實知道什麼是墮胎,“墮胎是讓一顆心臟停止跳動,不像闌尾切除手術那麼簡單”。“她們明白這個,來我這裡墮胎的人也明白,她們正在做出正確的選擇,那是一個重大決定。有時候她們也會感到失落,但大多數情況下,她們會感到安慰, 因為她們有權支配自己的生活。” 世界範圍來說,每年約有1600萬不滿18歲的少女分娩,另有320萬少女歷經不安全的墮胎。其中90%青春期懷孕少女生活在發展中國家並已結婚。懷孕並不是這些少女的知情選擇。更多情況是歧視、侵犯人權行為(包括童婚)、教育欠缺或強迫性行為的後果。在青少年時期生育會對少女及其嬰兒造成嚴重的健康後果。女律師、女權主義者弗洛倫斯·肯尼迪曾在演講中喊出了一句著名的口號:“如果男人能夠懷孕,那麼墮胎將成為聖事。”意在抨擊社會對女性墮胎權益的漠視。美國1973年賦予女性墮胎權時,為對立的雙方設立了一個平衡模式:孕期前3個月,墮胎決定權由女性和醫生保留;中間3個月,各州可用與母親的健康合理相關的理由限制墮胎;最後3個月,禁止墮胎,除非母親的生命或健康受到嚴重威脅。而近日,美國最高法院於當地時間6月27日以5票對3票,推翻了2013年得克薩斯州通過的全美最嚴苛墮胎限制法案。這是美國最高法院20多年來針對墮胎問題做出的最重大判決,被視為支持墮胎選擇權陣營的一大勝利。分析指出,該法案對美國婦女有深遠影響,最高法院8位大法官以過半數,裁決推翻相關法規。美聯社27日稱,美國最高法院判決指出,得克薩斯州兩項條款對婦女尋求墮胎途徑設下重大障礙,對尋求墮胎構成不當負擔,兩者均抵觸聯邦憲法。報道指出,得州法案意味著,成千上萬婦女將會被迫遠離住家尋求墮胎服務,並面臨數週等待時間,與此同時,診所則苦於應付嚴格的規範和昂貴的設備升級。那麼,中國的情況又如何?除了國家衛計委發佈的《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以及《刑法》第49條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以外,我國並沒有其他有關保護胎兒生命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國家人口計生委發佈的一組數據顯示, 中國每年人工流產至少1300萬,不包括1000萬藥物流產和在未註冊私人診所做的人流數字,位居世界第一。有網友擔心一旦立法保護胎兒生命權,婦女失去墮胎自由,將加劇對婦女的性別暴力,婦女淪為生育機器。有女權者指出,性教育都沒做好,就直接禁止墮胎了,不說一句藥丸都不行。 @酥殷:強暴懷孕怎麼辦?三個月後發現有畸形殘疾怎麼辦?如果被強制監禁懷孕怎麼辦?畢竟為了香火,還有什麼做不出來? 黑人流給女性帶來傷害怎麼辦? 女性人權比不上一個無意識生物? @泉姐的貼身繃帶 : 然而天朝性教育還沒教好人們如何科學避孕,就開始要禁止墮胎了。 @埋在橡子堆裡的a君_LLAP :在中國孩子被親生父母虐待性侵都沒人管,把孩子打死了也才被判幾年。竟然好意思說要珍視生命禁止墮胎。真是社會主義特色黑色幽默。 墮胎是婦女的權利,同時也要賦予女性自主避孕的權利中國人總體避孕意識薄弱,來自商業廣告、口口相傳等非正規渠道的相關信息過多,而來自學校、專業機構等正規渠道的有關性知識的教育缺失,導致很多人有僥倖心理而不避孕,或使用不適宜、或不能正確使用的避孕方法,是意外懷孕並選擇人工流產數量上升的重要原因。“今天做人流,明天就上班”、“安全、保宮、零傷害”……如今,此類無痛人流廣告在不少公共場所隨處可見。在這些為“女子醫院”或“婦科醫院”宣傳的廣告中,不僅鼓吹自己為“專業人流醫院第一品牌”,更將無痛人流手術宣傳為“手術僅需幾分鐘”“48小時恢復”“術中術後無疼痛”“不影響工作和學習”,甚至還能夠“預防雀斑色素沉著”。近年來,非意願妊娠流產率、重複流產率不斷上升,有關流產的廣告更是充斥各種媒體,所謂的“無痛人流”好像一個美妙的神話,誘惑著對生殖健康知識一無所知的人們,誤導他們對流產不再存在任何顧慮和擔憂。無痛人流解決的只是疼痛問題,並不能降低人工流產併發症的發生率,它對身體的損傷幾乎和普通人流完全一樣。婦產科專家認為,採取預防措施,遠比事後補救更重要。針對低齡化的性行為趨勢, 專家呼籲,不管男女,都應該增加女性生殖健康知識。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不想生育,都要堅持避孕,切勿依賴人工流產終止妊娠作為節制生育的方法。“如果愛她,就應該保護她,而不是讓她去做流產手術而受到傷害。”女權組織“婦女傳媒監測網絡”的@呂頻 此前曾在國際避孕日評論:“墮胎是婦女的權利,也要賦予女性自主避孕的權利。我想我們需要說明無痛人流宣傳的問題到底在哪裡:全麻用在人流手術中是一種濫用。婦女忍耐疼痛的能力比較強,能夠承受清醒人流的痛苦,而全麻本身有風險,除了操作失誤之外,還有可能出現麻醉意外,這是操作無法完全杜絕的,因為醫學對麻醉的原理還不能完全解釋。另外,全麻令受術者不能做出反應,手術中的失誤不容易發現。所以,無痛人流應該屬於過度醫療的一種。但醫院為商業利益片面宣傳無痛人流的好處,對其風險卻沒有說明。 在人流及婦女健康中,不負責任的商業行為、過渡醫療、剝奪權利的政策和對婦女的保守恐嚇混雜,結果是婦女的自主權受到各種限制。” ※ 本文轉載自新媒體女性微信公眾號“女泉”(ID:GZxmtnx),如需再次轉載請私信新浪微博@新媒體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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