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備受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27日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這是根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部署作出的立法安排。
草案中有哪些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亮點?和小布一起來看看吧。
1
胎兒也有民事權利
一個胎兒還沒有出生,父親就去世了,那麼這個胎兒有沒有繼承父親財產的權利?隨著食品安全和環境汙染事件頻發,如果懷孕婦女在這些方面的權益遭受侵害,除了她自己有權要求賠償外,她腹中的胎兒有無獨立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生活中,涉及胎兒利益保護的情況越來越多。

此次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對胎兒的利益提出了明確的保護原則。草案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未存活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打醬油,簡單而常見的民事行為。那麼,多大的孩子去打醬油,其行為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低年齡是十週歲。草案將這一下限下調至六週歲,規定: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專家認為,隨著現代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兒童的生理和心智發育水平也不同於以往,現在六週歲小孩兒所知道的東西遠遠多於以前同齡孩子的認知。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是六週歲入學,因此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規定為六週歲,也與此相關。
老人有望納入監護制度保護範圍
未成年人、植物人、精神病人、老年痴呆患者,當他們需要參與社會活動或者權益需要維護時,誰可以替他們做主?答案是他們的監護人。
監護人到底該如何確定?他們應當承擔哪些職責?什麼樣的人可以成為被監護人?圍繞這些問題,草案給出了較為全面的規範。
現行民法通則僅針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設置了監護制度,欠缺老年人監護制度。而依據這次修改,精神病人以外的其他成年人在出現民事行為能力欠缺的情況下也可以成為監護的對象。不僅如此,成年人如果擔心自己將來無法正常參與社會交易或生活,還可以預先選任好監護人,未雨綢繆、防患未然。
法人是法律擬製的“人”。我國現行民法通則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等。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組織的形態發生很大變化,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等新組織形態大量出現,現行法律已經很難完全納入,需要從法律上作出調整。
對此,草案將法人進行了新的劃分,即“營利性法人”和“非營利性法人”。
草案明確,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其股東或者其他出資人等成員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性法人。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的法人,為非營利性法人。非營利性法人不得向其成員或者設立人分配利潤。
擬新增民事主體“非法人組織”
草案以專門一章對“非法人組織”進行規定。其中明確,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依法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同時,草案也對“非法人組織”進行了列舉,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營利性法人或者非營利性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等。
李永軍表示,非法人組織介於自然人和法人之間,可視為“人的集合”,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此草案從對其大的方面予以規範,如登記、設立、代表、住所、解散。
“QQ幣”、網遊裝備等或將有法律保護
對於各類數據信息以及“QQ幣”、網遊裝備等網絡虛擬財產,如何確定其權屬,如何保護?草案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同時列舉了作品、專利、商標等9種客體,其中就包括“數據信息”。“這個規定是民法總則草案中的突出亮點,使我國民法典的編纂具有強烈的時代感,將在世界範圍內引領大數據時代民法變革的發展方向。”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立新高度評價。
草案還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並明確法律規定具體權利或者網絡虛擬財產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見義勇為受了傷,鼓勵被救者補償
近些年,因見義勇卻惹上糾紛的事情並不少見,見義勇為者受了損害,責任誰來負?受益人該不該補償?這往往成為引發糾紛的矛盾點。
草案規定:為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專家認為,可以從三方面理解:首先,因見義勇為受損害,由加害人負責,沒有加害人的,誰得好處誰補償,這與緊急避險的有關條款中的法律原則一致。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全國人大代表孫憲忠認為,這是針對當前我國見義勇為引發糾紛的案例實際,在法律上對見義勇為者賦予一種請求權。
其次,條文特別強調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北京大學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尹田認為,這是對以往相關法律規定的一種突破。“可以”並不是強制性的義務,是任性的規定,是道德上的鼓勵。很多見義勇為者所受的是人身傷害,人身傷害是很難完全用金錢補償的,得了好處的人對見義勇為者酌情進行補償,體現出法律提倡對見義勇為者進行獎勵的道德導向。
再次,“可以”還可以理解為,不管見義勇為者受損害的責任是否已被侵權人承擔,只要受益人自願給見義勇為者補償了,就不能反悔再要回去。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法治民法總則草案終於

    備受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27日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這是根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部署作出的…

  • 民法總則草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從十歲下調到六歲

    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記者 劉茸)今天上午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民法總則草案被提交常委會進行審議。 據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介紹,民法…

  • 圖解:民法總則草案

    導語:中公時事政治頻道更新國內國際時事政治熱點,並提供時事政治熱點政策解讀、理論觀察、時事大事記及時事政治熱點彙總等。今天我們關注--圖解:民法總則草案出爐 胎…

  • 民法總則草案

    在昨天上午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民法總則草案出爐。以下7大變化將直接影響我們的生活。 1.明確胎兒有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權利 民法總則草…

  • 草案解讀】《民法總則草案擬將法人擬分營利、非營利兩類

    主持人:6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首次提請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進行審議,這次《民法總則》草案與以往民法通則相比,從156個條款增加至了18…





最新文章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最新資訊

© Copyright 2016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