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生活中,出現多大的意外你能接受?餘梅尚在為父母離婚而懊惱,卻發現父親的新歡就是自己的閨蜜――

父母離婚了,在我大學畢業後的第三年。雖然知道他們感情破裂已久,但我心裡還是否是滋味。經過了近半年,我才慢慢接受這統統。究竟��結果,父母都剛五十來歲,應該有重新選擇新生活的權力。我愛他們,這一點永遠不會變。

但讓我意外的,就在這時候候,我爸突然頒佈發表要結婚。剛剛半年,他動作還挺快的。可一看到他的結婚對象,我就高興不起來了。她居然是我的閨蜜談鈺!他們什麼時候搞到一起的?一邊是我爸,一邊是我閨蜜,我居然一點信兒都不知道。最為恐怖的是,如果他們是在我父母離婚前在一起的,那談鈺就成了拆散我父母的罪魁禍首。

我馬上把談鈺約了出來:“你什麼意思?還要不要臉?我爸五十歲了,是你年齡的兩倍了!”沒想到談鈺毫不在意地說:“我經常去你家玩,早就喜歡上你爸了,只是不敢下手。目下當今他離婚了,我們光明磊落的,有什麼要臉不要臉的?”我這才想起問他們什麼在一起的,談鈺說:“你放心,我不會幹拆散別人家庭的事。我還是在你這裡聽說他離婚了,然後第二天就主動約的他……我其實不是想當你的後媽,只是真的喜歡他。”

我真是無語了,差點一杯咖啡潑到她臉上。雖然我長在新社會,對各種奇葩情感類型都見慣不驚,可落到我老爸和閨蜜身上,還是難以接受。沒想到談鈺卻安慰我:“你糾結什麼呀?有我在,我們還談得來,還可以繼續逛街出去玩。要是換另外一個大媽,天天跟你過不去,豈不更沒意思?”我瞪了她一眼,說:“可是,我媽怎麼辦?她肯定覺得這件事我是同謀,夥同我爸還有你,一起欺騙她……”

他們舉行婚禮那天,我沒有去,而是陪著媽媽去看電影了。雖然從哪一個方面來說,我都該去的。可我不能不考慮媽媽的感觸感染。而且,我實在難以面對曾經的閨蜜,突然變成我後媽了。我該怎麼稱呼呀?而且,我到目下當今也沒敢把這事兒告訴我媽。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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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楊談談:

從法理上來說,如果餘梅的父親跟談鈺不是婚內出軌,而是在離婚後正常戀愛結婚,根本無可求全譴責。年齡差距和女兒閨蜜,這兩個因素,都不構成婚姻的障礙。惟一的困擾,大概就是心結。

我們總是會慢慢習慣一些角色和關係,並使之固定下來。一旦意外改變,就需要勇氣去面對。比如突然要叫閨蜜為“媽”,比如從前可以跟閨蜜說的私密話,再說,就覺得彆扭和不合適。但是,凡事有得必失。比如談鈺,得到了夢想中的愛情,就必須面對失去閨蜜的現實。而對於餘梅來說,或許也需要慢慢去適應現實,不做閨蜜,至少也能夠和平相處吧。

有的事,我們之所以覺得奇葩,那是因為不願意接受。如果坦然面對,就是很普通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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