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央廣網重慶6月13日消息(記者陳鵬)新修訂的《重慶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在重慶市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重慶市戶籍;依法登記結婚;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夫妻雙方依法生育一個子女,沒有違法生育子女、沒有收養子女(依法收養的殘疾兒童除外);夫妻女方未滿49週歲。

同時,離婚、喪偶和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終止妊娠,且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也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居住在本市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公民,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應當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單位或者雙方戶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等材料;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和複印件。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發放等工作。要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發放證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書面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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