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最近,朋友圈瘋轉一篇“科普”小文,單看標題就很惹眼――“房產證上的名字,有木有你並沒什麼用!”

如果真的沒有用,那爸媽用了大半生積蓄幫咱買的房,就算寫著咱的名字,結了婚難不成就不是咱的了?先別慌,這麼大的事兒,得聽一聽最權威的解釋。

“房產證寫你名字”到底有沒有用?!

結婚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只寫他,她也出了錢,萬一之後鬧糾紛,咋弄?小夫妻,倆名字都寫上,是不是讓人覺得這還沒怎麼著,就彼此不信任了?這結婚買房,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房產證上只有一人名字時

他結婚前全款買了套房,這房子是他的?

必須的!

解答: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全款買的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萬一他結婚了,夫妻感情不和出現離婚,這套房子仍屬於他一個人。

結婚前,他貸款買了套房。這房子還是他的?

不一定。

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通俗點說就是,結婚前他買了房,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後,他和她一起生活,賺的錢擱一起吃吃喝喝用用加還貸。如果有一天,倆人掰了,這房子咋分,倆人可以自己商量。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這房子歸他,還沒還完的貸款就成了他的個人債務。倆人結婚後共同還貸的錢還有房子相應的增值,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時由他對她進行補償。

婚後他爸媽全款買了套房,登記在了他名下。這房子肯定是他的?

是的。

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也就是說,這房子還是他的哦!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咋說,連牆角都分不到。

【房產證上寫著兩人的名字】

這房子是他全款買的,這房子歸他倆?

不一定!

解答:舉個例子:大牛和小妞在結婚後全款買了套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但一旦他倆因離婚鬧上法庭,如果說小妞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 ,這房產證上就算是有她的名字也是白搭的。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大牛。

倆人一起貸款買的房子,是他倆的? 是的。

解答:如果這房子是他婚前貸款買的,婚後又加上了她的名字,那婚後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如果這房子是倆人結婚後湊了首付,一起貸款買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財產,歸倆人了。

這房子是他父母出錢買的,但寫了他倆的名字,這房子是他倆的?如果沒有“借條”,這房子就是他倆的。

解答:如果這個情景是真的,那麼這房子將被認定為他倆的共有財產。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的,歸雙方共有,即便是他倆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房產證上有第三人名字,怎麼辦

先析產再分割。

解答: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這樣的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為第三人,而是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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