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本文為杭州交通91.8綜合發佈

最近,朋友圈裡好多人都在轉一條科普小文,單看標題就很惹眼,說的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有木有你並沒什麼用!”

如果真的沒有用,那爸媽用了大半生積蓄幫咱買的房,就算寫著咱的名字,結了婚難不成就不是咱的了?先別慌,這麼大的事兒,咱不能只相信“科普小文”,還得聽一聽最權威的解釋。

結婚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只寫他,她也出了錢,萬一之後鬧糾紛,咋弄?小夫妻,倆名字都寫上,是不是讓人覺得這還沒怎麼著,就彼此不信任了?這結婚買房,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案例】 婚前貸款買的房,離婚時法院判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 2010年初,小媚、大光經人介紹相識,仨月就登記結了婚。2011年10月,小媚生下了兒子小光。兒子還不到兩歲,小媚就把大光告上了法庭,要求離婚。

法院在一審時查明,大光在結婚前,貸款買了套房,房產證上寫的是大光的名字。在小媚提出離婚時,這房子的貸款還沒還清,由銀行保留房屋所有權,這套房子不屬於大光和小媚的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小媚要求將這房子轉到兒子小光的名下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房產證上只有一人名字時

他結婚前全款買了套房,這房子是他的?

必須的!

解答:根據新《婚姻法》規定,他婚前全款買的房屬於他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萬一他結婚了,夫妻感情不和出現離婚,這套房子也仍屬於他一個人。

結婚前,他貸款買了套房。這房子還是他的?

那可不一定!

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咱通俗點說就是,結婚前他買了房,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後,他和她一起生活,賺的錢擱一起吃吃喝喝用用加還貸。如果有一天,倆人掰了,這房子咋分,倆人可以自己商量。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這房子歸他,還沒還完的那些貸款就成了他的個人債務。倆人結婚後共同還貸的錢還有房子相應的增值,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時由他對她進行補償。

婚後他爸媽全款買了套房,登記在了他名下。這房子肯定是他的?

是的。

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也就是說,這房子還是他的哦!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咋說,都是連牆角都分不到。

房產證上寫著兩人的名字

這房子是他全款買的,這房子歸他倆?

不一定!

解答:“舉個栗子”,大牛和小妞在結婚後全款買了套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但一旦他倆因離婚鬧上法庭,如果說小妞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 ,這房產證上就算是有她的名字也是白搭的。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大牛。

倆人一起貸款買的房子,是他倆的?

是的。

解答:如果這房子是他婚前貸款買的,婚後又加上了她的名字,那婚後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如果這房子是倆人結婚後湊了首付,一起貸款買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財產,歸倆人了。

這房子是他父母出錢買的,但寫了他倆的名字,這房子是他倆的?

如果沒有“借條”,這房子就是他倆的。

解答:如果這個情景是真的,那麼這房子將被認定為他倆的共有財產。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的,歸雙方共有,即便是他倆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房產證上有第三人名字,怎麼辦

先析產再分割。

解答:“舉個栗子”,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這樣的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為第三人,而是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各種過戶成本哪種最合算

當然房產證上都寫父母的名字,那又會面臨另外一個問題:未來過戶的成本。這個問題幾乎每個家庭或早或晚都會遇到。據瞭解,房產過戶分贈與、買賣、繼承幾種方式,究竟哪種最便捷,哪種最省錢?

繼承法

主要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1%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稅費最低。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即可。

但缺點也顯而易見:手續繁多跑死人。繼承房產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是證明自己有繼承房產的法律資格,或是法定繼承人,或是遺囑指定繼承人。所謂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逝世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第三,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方可生效。

從上述規定可見,採用繼承法過戶房產,繼承人需要辦出各種證明,期間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贈與法

主要費用:個稅+契稅+公證費。直系親屬贈與免個稅;非直系親屬贈與視同買賣,需要支付個稅,即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還有契稅3%和公證費1%。

需要提醒的是,以繼承法和贈與法過戶房產,繼承人或受贈人日後賣出此房時,如房產證年滿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徵個稅。否則,將計徵20%個稅。

買賣法

主要費用:營業稅+個稅+契稅。在房產過戶中,買賣是最常見的方式,也是操作較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買入價比較低的話,日後出售時賣出價與買入價的差額會增大,再出售時則需要繳納更多的稅費。

說這麼多,小八還是覺得自己出錢買的最硬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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