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兩性

林志玲剛在大陸火起來的時候,我還在上大學。憑著招牌娃娃音和“臺灣第一名模”的光環,林志玲成為廣大宅男心中的“女神”。然而女生對她的態度略顯微妙,一方面羨慕她美麗的外表,一方面覺得她嗲聲嗲氣的做派總是帶著刻意與討巧,或曰“熟女裝嫩”,讓人看了不舒服。

近幾年,林志玲成功闖入電影圈,併成為電視真人秀節目中的搶手資源,儼然是“有顏有腦情商高”的代表。臺式嗲功,對於她而言,在新陳代謝速度飛快的娛樂圈,算是聰明“突圍”的武器。

如果撒嬌能為自己帶來好處,為什麼不呢?沒錯,這個問題充分暴露了我的本質:不會撒嬌,女人,希望好命。

都說撒嬌是女人的天分,生活中處處可見女生撒嬌的例子,那“無堅不摧的柔軟”,不會惹人反感,說不定對方還很受用(通常是男性)。比如,不能按時上交完成工作,只要叫一聲“哥,求你要饒了我”,就可以輕鬆繞過deadline;拿不動快遞、不會裝電腦,只要一個乞求的眼神,對方就會乖乖跑腿去了。戀愛中的女生,還會把撒嬌視為殺手鐗。軟萌無辜的表情、嬰兒學語似的疊詞、梨花帶雨的哭腔等等,都是常見招式。電影《撒嬌女人最好命》中隋棠那句經典的“怎麼可以吃兔兔”,絕大多數男生都無招架之力吧。當然,撒嬌的前提是你有顏,並且對方不討厭你。如果是鳳姐,另當別論。

有人說,撒嬌等於偽裝的撒潑,女人運用這個特權有時只是想讓做的事變得容易,畢竟絕大多數人都是“吃軟不吃硬”嘛。這樣來看,林志玲、隋棠之舉也無可指摘。可能是因為從小被教育要獨立,或者不希望把溫柔當作工具,我好像永遠學不會撒嬌的本領:租房時由於停電電梯停運,大夏天一個人把巨大的行李箱拖下十五樓,結果像洗了個澡一樣,也沒有想到求助房東;逛街時不會讓男友拎包,因為我拎得動啊;生病時“你可不可以過來陪我”這樣的話,對朋友怎麼也說不出口。上次公司組織春遊,趕上大雨,一位女生嬌滴滴地跟我講“好煩哦,你幫我扣下雨衣好不好”,我到現在還記得身上的雞皮疙瘩。

有時,我想,不用面面俱到、事事親為的感覺也很好,自己應該放低姿態,發揮一下“軟實力”。沒想到“人家是女生嘛”這話剛出口,男友就假裝咆哮道:“你還知道你是女生啊?!你就是個漢子!”沒辦法,做了這麼多年女漢子,轉型不易。以後每次跟他說臺灣腔的時候,他都毫無感覺,總回我一副“白眼”。索性我也不“作”了。再說,沒有人規定撒嬌的一定是女性,模範丈夫沙溢就自曝在家的真實身份其實是“甜美嬌妻”嘛。

所以,不是撒嬌體質的我,終於安心地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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