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軟骨下骨塌陷之前、骨壞死的早期,其自然程序尚不清楚,但有證據表明其進展很快,特別是有症狀的患者。一旦發生軟骨下骨塌陷、關節間隙消失,進行性骨關節炎就不可避免。
許多研究證明本病預後很差,有症狀的患者(I-II 期)多數在2年內發生股骨頭塌陷。而單側非創傷性股骨頭壞死的患者,對側雖然在X線平片、磁共振上沒有骨壞死的表現,也在3個月-5年之間發生股骨頭塌陷,平均23個月。
目前沒有一種方法能夠阻止所有的股骨頭壞死的病程進展。病情的發展速度和過程仍然無法預測,而且X線表現與臨床症狀之間沒有相關性,有些患者在股骨頭塌陷後的很長時間內仍有能夠耐受的關節功能。非手術治療一般都無效。
股骨頭壞死的治療原則是以手術為主的綜合治療,一旦診斷明確應該儘早手術。
早期可以選擇的治療方法:髓芯減壓術、植骨術、幹細胞移植術、鉭棒支撐及介入治療等。其中以髓芯減壓為核心,組合其他治療方法。
晚期可以選擇的治療方法:股骨近端截骨術、髖關節表面置換術、全髖關節置換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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