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馬刀其實不是刀,實質是放療的一種方式。伽馬指的是伽馬射線,目前放療應用的伽馬射線都是由鈷-60這種放射性核素產生的;之所以稱之為“刀”是因為在治療時能夠在腫瘤部位形成很高的射線劑量,而在腫瘤周邊射線劑量陡然下降,形成“刀”一樣的放射效果。我們可以用一個假設來理解這個問題,假設身體某個部位長了一個腫瘤,腫瘤的周圍肯定是正常組織,假如我們把腫瘤部位加熱到200度,而靠近腫瘤周邊的正常是5度,這樣就達到來殺死腫瘤而正常組織不受損傷。伽馬刀最早是瑞典的一個醫生提出並研製成功,開始主要是用來治療顱內腫瘤,現在一般稱為頭部伽馬刀(簡稱“頭刀”),後來國內的一些科研人員在此基礎上研製了體部伽馬刀(簡稱體刀),用於治療除顱內腫瘤外的其他部位的腫瘤。臨床實踐中伽馬刀起到了非常好的治療作用,對一些病變達到了同手術一樣的效果,但是對疾病治療的一切方法都有適應症和禁忌症,如果濫用則達不到治療的預期效果,伽馬刀也是如此。
目前國內伽馬刀應用的比較亂,給患者也帶來了混亂。一些腫瘤患者盲目的相信伽馬刀,但是卻不知道是否適合伽馬刀治療,我們來看一看伽馬刀治療惡性腫瘤的適應症即什麼時候應用伽馬刀治療。
1、腫瘤的大小,伽馬刀適合於小於3cm的腫瘤治療,如果放寬一些腫瘤大小不該超過5cm。為什麼對腫瘤的大小有此嚴格的限制呢?因為腫瘤小才能到達“刀”的治療結果,如腫瘤超過5cm時就達不到“刀”的效果,對正常組織的損傷同普通放療是一樣的,失去了伽馬刀治療的意義(涉及到一些放射治療劑量學和放射物理學的問題),同時普通放療和伽馬刀治療的費用是不一樣的,伽馬刀治療的費用比普通放療高得多。
2、必須用可見的腫瘤病灶,如果腫瘤患者首先進行了手術治療,而且切除的非常乾淨,術後CT、MRI複查沒有看見腫瘤或轉移淋巴結,病人又需要放療,那麼就不能選擇伽馬刀,要選擇普通放療或適形調強放療。
3、適合於單一病灶或病灶不超過3-5個的腫瘤,不適合有淋巴結轉移的。通過CT檢查發現有淋巴結轉移,那麼可能存在有CT看不見的小的轉移淋巴結。單純應用伽馬刀治療就會漏掉這些淋巴結,所以應該選用普通通放療。
4、對拒絕手術的患者或不適合手術的患者,也要遵循上述原則。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部位的放療一生一般只能進行一個療程,不論是伽馬刀還是普通放療和適形調強放療。所以在放射治療前一定要諮詢一下放射科醫生,弄清楚到底是那種放療方式更好。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