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副主任醫師 朱高平

  急性缺血性腦卒中的治療方法通常包括靜脈溶栓、動脈溶栓、抗凝抗血小板治療、緊急血管內治療等。其中,血管內介入治療能夠改善血管重建情況,但是發現不同血管內血栓切除術的臨床試驗產生的預後結局各具差異;並且在不同的人群中,血管內血栓切除術的效果還需要更好的定義。
  為了調查血管內機械取栓和急性腦卒中患者臨床轉歸之間的聯絡,研究者進行了一項薈萃分析研究。研究者們選取了截至2015年8月出現在 MEDLINE, EMBASE, CINAHL, Google Scholar, 和Cochrane Library等資料庫的所有相關臨床試驗,被納入meta分析的合格臨床試驗都是以標準治療作為對照,並且採用了靜脈內注射組織型纖溶酶原啟用物進行靜脈溶栓的血管內血栓切除試驗。研究者們評估了所有臨床轉歸的風險比和95%置信區間,並且採取分組分析和靈敏度分析,研究了患者的功能恢復是否與特定的影像診斷、治療方法或其臨床試驗性質有關。各種轉歸指標採用改良蘭金評分量表評分。
  所有資料包括了8項臨床試驗的2423名受試患者,平均年齡67.4歲,正負年齡差14.4年,其中1131名為女性。2423名受試患者中1313名接受的是血管內血栓摘除術,1110名接受的是tPA靜脈溶栓的標準治療。

資料分析結果如下:
  量表評分顯示血管內血栓切除術有著較顯著的相關治療效益。90天內患者功能獨立的比較:血管內血栓切除恢復功能獨立比例557/1293,佔比44.6%;標準治療恢復功能獨立比例351/1094,佔比31.8%。與標準治療相比,血管內血栓切除後24小時血管造影下發現血管再生的比率顯著上升。90天內的症狀性顱內出血發生率:血管內血栓切除發生70例,佔比5.7%;標準治療發生53例,佔比5.1%。90天內全因死亡率:血管內血栓切除發生218例,佔比15.8%;標準治療發生201例,佔比17.8%。在急性缺血性腦卒中的患者中,相比tPA靜脈溶栓標準治療而言,血管內血栓切除術的患者功能恢復更好,並且血管造影下發現血管再生的比率更高。然而,患者90天內的症狀性顱內出血發生率和全因死亡率卻沒有顯著差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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