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外科 主任醫師 呂健

  1、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已成為垂體泌乳素(PRL)腺瘤初始治療的首選,多巴胺受體激動劑的療效已得到公認。溴隱亭是目前應用最廣泛的多巴胺受體激動劑。卡麥角林則是較新的多巴胺受體激動劑。

  多巴胺受體激動劑可使患者的血清PRL水平迅速下降、腫瘤體積縮小以及腫瘤縮小一段時間後視力逐步改善。腫瘤體積縮小可發生在用藥後的1-2周內,多數在用藥後的前3個月。也有不少患者腫瘤縮小較慢,需持續幾個月,在此期間需MRI動態觀察。多數患者需長期服藥,停藥後可出現腫瘤體積再次增大。約10%的PRL大腺瘤在應用多巴胺受體激動劑後體積不縮小,極少數患者可出現耐藥。

  對於PRL水平在80-200μg/L而不能確診PRL腺瘤者,在嚴密監測下進行多巴胺受體激動劑實驗性治療是合理的,若治療(不超過3個月)之後仍存在視力減退或者腫瘤體積無縮小,可選擇手術治療。PRL水平低於80μg/L的垂體腺瘤少有PRL腺瘤,應進行腫瘤切除並進行組織學診斷。

在服藥觀察期間若出現下述情況,可及時選擇經蝶手術或γ刀治療或二者的聯合應用:

①耐藥現象或不能耐受藥物的副作用;

②腫瘤完全縮小至鞍內;

③腫瘤僅在海綿竇內或斜坡部位<2.0cm的殘留;

④出現腦脊液漏或垂體卒中等併發症。

  妊娠:

  有醫生建議,PRL大腺瘤女性患者在打算懷孕之前,接受至少6個月、最好12個月的藥物治療,同時MRI觀察鞍上腫瘤情況。如果腫瘤縮小至垂體窩內,待確定懷孕後可停用多巴胺受體激動劑,這種情況下,腫瘤再長大的可能性小於10%;如果出現神經症狀,應在懷孕期間服用溴隱亭;如果孕前腫瘤已向鞍上明顯擴充套件,建議要麼手術治療,要麼在妊娠期間繼續服用溴隱亭。

  對於應用溴隱亭誘導排卵或孕期服用溴隱亭的婦女,沒有證據顯示藥物有致畸作用,但仍建議除非迫不得已,最好不要在孕期用藥。對於應用卡麥角林的患者,建議在懷孕前1個月停藥。

  2、手術治療

  手術對於不耐受或多巴胺受體激動劑抵抗的PRL腺瘤患者來說是最根本的治療方法。絕大多數腫瘤可通過經蝶竇入路的不同術式切除,其餘腫瘤需選擇開顱手術(包括翼點入路及其它顱底入路)。

  3、γ刀

  主要作為藥物或手術治療的輔助或補充手段,可適用於對多巴胺受體激動劑治療效果不好的患者、腫瘤殘餘、明顯侵犯海綿竇者。

  4、觀察

  有報道僅7%的PRL微腺瘤能夠發展成較大的腫瘤,因此,對於PRL微腺瘤患者,若有正常月經週期和性慾且泌乳較輕、不準備懷孕,也許不一定要立即開始治療,可選擇定期監測血清PRL水平。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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