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人的因素:平時如有身體不適,請及時就診,千萬不要一拖再拖,以便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2、家屬的因素:在醫生給出治療方案後,要選擇積極一點的治療方案,同時要給與精神和經濟上的支援;
(請注意:家屬是有遠近、親疏順序的,該參與的一定要參與;選擇治療方案時左不攀右不比,因為病人的病情不同、身體狀況不同,治療方案也不完全相同,就是相同的治療方案,療效也未必一樣好;就診後醫生一般會給出2個或2個以上的治療方案,並且講明每個方案的利弊,讓家屬自己選擇,這是作為家屬的權利也是必須盡的義務,此時,千萬不要再問醫生哪個方案療效最好、危險性最小、病人受得罪最少、活得時間最長,以免讓只會治病的醫生回答起來太為難,其實就在利弊二字裡。)
3、醫生的因素:醫生要綜合病人的病情和身體狀況,給出療效好、切實可行的治療方案,在實施時,醫生必須要尊重病人及其家屬的選擇,另外還要根據病情變化隨時調整治療方案。
4、切記:只有上述三項均注意到,病人才能取的好的療效,三者缺一不可。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