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產科 副主任醫師 張露

  懷孕之後,孕媽媽需要做很多檢查,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產前檢查,產前是十分重要的。初次懷孕,對於剛懷孕的孕媽媽都會有這樣的疑問,什麼時候開始產前檢查?產前檢查都什麼時候做?每次檢查都檢查哪些專案?
  孕媽媽如在家經過早早孕試紙懷疑已經懷孕了,就應該及時到醫院就診。
  孕5~6周,通常就要去醫院行第一次檢查了,行超聲檢查,如孕媽媽月經週期規律,這個時期大致能在看見孕囊在子宮的位置,若月經規律,仍在宮腔內沒看見孕囊就應該警惕有無宮外孕的發生。在孕5~8周還可以看見胚胎數目,以確定是否有多胞胎的可能。這個時期也可抽血行血常規、肝腎功等檢查,如發生異常需及時調整。
  孕11~13+6周,進行NT檢查,初步篩查寶寶發育情況,孕12周寶寶基本穩定,可以於醫院進行建檔。
  孕中期15~20周則需要進行唐氏兒綜合徵的篩查,評估胎兒是否存在先天性智力問題。
  孕20~24周建議做B超排除胎兒體表畸形,這時胎兒發育基本成型且活動空間大,利於檢查。
  孕24~28周需要做糖耐量試驗,即排除妊娠引起的糖尿病。
  孕晚期需兩週檢查一次,36周以後則需要一週檢查一次,繼續孕中期的體格檢查外,還會注意胎位、胎動的變化,定期胎心監護,適當複查B超,注意胎兒發育、胎盤成熟度、羊水情況等,為迎接新生命,選擇合適的終止妊娠方式做準備。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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