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流產殘留物需在14天以後清除,因為藥物流產後如果胎囊順利排出,在術後2周複查超聲,此時發現宮腔殘留才考慮清宮手術,多數患者不需要清宮,因為藥物流產屬於一種不全流產,真正排乾淨需要觀察2個月經週期。
多數藥物流產皆可在服藥的第3天排出妊娠產物,若等待排出妊娠產物得期間,陰道流血大於100ml,需急診給予清宮手術。若已排出完整的妊娠產物,陰道流血較少,可離院回家給予觀察。建議藥物流產14天后到醫院婦科門診複查B超,若通過B超檢查發現宮內有較大的殘留組織物,需給予清宮手術。若殘留物較小,可口服黃體酮或益母草、生化湯等中藥,使殘留物隨月經血排出陰道,亦無需進行清宮手術。如果殘留物較多、伴有陰道出血多,則儘快安排手術,以免出現子宮收縮不佳引起大出血,或殘留物粘連,增加清宮的難度及危險。
此外,清宮手術後,應臥床休息3天,忌食辛辣油膩等刺激性的食物,勤換內衣,以免發生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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