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癌患者的生存時間,根據疾病分期、治療情況及患者身體情況確定。
腎癌是來源於腎實質的泌尿小管上皮系統的惡性腫瘤,根據腫瘤直徑、轉移情況可分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Ⅰ期、Ⅱ期患者腫瘤比較侷限,尚未發生轉移,手術治療後5年生存率能達到80%。Ⅲ期屬於中晚期,腫瘤侵犯周圍脂肪、血管和淋巴結,給予積極的手術治療後,配合規範的輔助治療,對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有明顯的作用。Ⅳ期即晚期,患者可能出現遠處器官轉移,治療效果比較差,患者的死亡率比較高,生存時間平均為半年左右。
腎癌患者治療後需注意定期隨診,以儘早發現腫瘤的復發、轉移,一般Ⅰ期、Ⅱ期患者3-6個月隨診1次;Ⅲ期、Ⅳ期應3個月隨診1次。如果出現不適,應立即複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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