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消化內科 副主任醫師 張繼舜

  人血白蛋白輸注時間需根據肝功能指標中白蛋白的情況決定,一般白蛋白升至30g/L時即可停用。

  人血白蛋白屬於人血液製品,適用於低白蛋白血癥的防治,常常配合應用利尿劑進行治療。正常人白蛋白一般是在40g/L以上,當白蛋白在30g/L以下,或者伴有明顯的全身性浮腫、腹腔積液以及胸腔積液等症狀,以及惡性腫瘤患者,均需要進行人血白蛋白的輸注。通常使用3-5天后需進行復查肝功能,觀察其白蛋白含量的變化以及症狀有無改善,若白蛋白升至30g/L時即可停用。

  人血白蛋白輸注過程中有可能出現輸血反應,在用藥期間注意觀察,一旦出現輸血反應立即停藥,給予及時有效的對症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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