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普外科 主任醫師 張文俊

  患乳腺癌的危險因素很多,除前面重點介紹過的遺傳因素、內分泌因素、病毒因素之外,還有一些其它重要危險因素在乳腺癌患者中經常出現或經常存在。有了一個或幾個危險因素,並不意味著該患者就會或易患乳腺癌,而僅僅是說明這個患者在統計學上比一般人存在有較多的風險,但患者得乳腺癌的風險仍可能是相當小的。筆者提出這個問題,其目的主要為了普及、提高防癌知識。重要危險因素為:

  1、性別:99%以上的乳腺癌發生於婦女,為“最易患乳癌的婦女”。
  2、年齡:在我國乳腺癌主要是一種中老年人的疾病,35~55歲之間為主要發病年齡
  3、有乳腺癌前病變史:患有原位小葉癌或非浸潤性導管癌者,發生溼潤性乳腺癌的機會明顯增加。臨床和統計資料表明,乳腺囊性病可能是致癌因素,並由外收或活檢證實。在乳腺囊性病婦女中,患乳腺癌的機會要比一般婦女大2.5~4倍。若囊性增生症還伴有活躍的上皮細胞增生,則乳腺癌的發病率要比正常人大4~7倍。導管內乳頭狀瘤有癌變可能。罕見的乳頭狀瘤病也是一種癌前病變。
  4、個人乳腺癌史:一側乳腺癌經治療後,對側乳腺場變的機會比一般女性首次患乳腺癌的機會大5倍。有人認為,若一側乳腺癌發生在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婦女中,其家族史有3種可能:①其親屬的乳腺癌常發生在絕經前,而且侵犯雙側乳房。②其親屬的乳腺癌多見於中心型。③其親屬的對側乳房有癌前病變。而其對側乳腺發生癌變的機會也就特別大。

  5、飲食習慣:具有攝食高脂質飲食習慣地區的婦女,乳腺癌發病率高,已引起臨床及科學家們的注意。
  6、月經狀況:月經初潮愈早,將來患乳腺癌的機會愈大。有人統計,初期率≥14歲以上者,患乳腺癌的機會要比12歲以下者少20%。絕經愈晚,患乳腺癌的機會愈多。有人統計,在55歲以上才絕經者,得乳腺癌的機會比50歲以下就絕經者多1倍。在絕經後發生的乳腺癌多見於肥胖女性,而絕經前發生的乳腺癌多見於較瘦的婦女。
  7、生育狀況:18歲前首次生育者,患乳腺癌的機會比將近30歲才生育者少4倍,30歲以後才首次生育者,患乳腺癌的風險比從未生育者還要大。一般認為,生育過1個孩子的婦女患乳腺癌的機會要比沒有生育的婦女為少。有人發現乳腺癌患者往往結婚晚,孩子少。這種狀況僅供參考。
  8、其它:原來認為授乳可能有保護預防作用,實際上授乳並不能減少患乳腺癌的風險。在患有其它癌的婦女中(子宮癌、結腸癌、卵巢癌等),發生乳腺癌的機會比常人大約多1倍。
  雖然乳腺癌的危險因素如此之多,但實際上大多數婦女至少有1個次要的危險因素;而能用危險因素來解釋乳腺癌的病例,僅佔總病例數的1/4。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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