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外科 副主任醫師 李曉召

  接受搭橋手術有一定的手術適應症,自1967年世界上第一個開始採用冠狀動脈搭橋術治療冠心病以來,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已成為治療冠心病的主要方法。其近期和遠期效果已經獲得世界範圍內大量病例和長時間隨訪的證實。搭橋手術主要的原則示最大可能的改善心肌缺血,減少患者的風險。

  目前冠狀動脈搭橋手術的主要適應徵:

  (1)左主幹病變,狹窄病變大於50%。

  (2)對等同於左主幹病變,即左前降支近段及左迴旋支近段明顯狹窄(≥70%以上)應選擇搭橋手術。

  (3)合併糖尿病的兩支以上血管病變,尤其是兩支血管病變伴有前降支近段狹窄。

  (4)三支或多支血管瀰漫性病變,伴有左心功能減退,應行搭橋手術。

  (5)單支血管病變尤其是前降支或右冠狀動脈近段長段病變。

  (6)急性心肌梗死伴有心源性休克。

  (7)合併需要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機械併發症如腱索斷裂二尖瓣返流、室間隔穿孔或合併室壁瘤者。

  (8)穩定型心絞痛內科治療無效,不穩定性心絞痛;心梗後心絞痛;無Q波型心肌梗死。

  (9)部分介入治療失敗或出現肋急性併發症者,如嚴重的冠脈損傷等。

  (10)搭橋術後心絞痛復發再次搭橋手術。

  總之:搭橋手術基本適應證是心肌缺血癥狀內科治療未能控制的患者,一般而言病人症狀嚴重缺血範圍越大,狹窄程度越重,搭橋效果越好。

  若冠狀動脈病變呈瀰漫性遠端冠狀動脈無法搭橋手術,嚴重的心腦肺肝腎功能不全不能耐受手術創傷打擊者為手術禁忌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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