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核醫學科 副主任醫師 鄭鬆停

  抗甲狀腺藥物、放射性131碘治療和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是甲亢的三大治療方法。其中,藥物療法以其療效確切、簡便無創、併發症少、不會造成永久性“甲減”而在臨床上應用最廣。不足之處是此法療程長,停藥後容易復發。下面就藥物治療涉及的一些關鍵問題簡述如下:
  
  ◆適宜藥物治療的甲亢病人藥物治療甲亢的適應症有:①病情較輕、甲狀腺腫大不嚴重者;②年齡在20歲以下、孕婦、年邁體弱或合併嚴重的心肝腎等病症而不宜手術者;③手術後復發且不宜用放射性131碘治療者;④放射性131碘治療後的輔助治療者。四平市第一人民醫院核醫學科鄭鬆停
  
  ◆抗甲狀腺藥物的特點硫脲類藥物是治療甲亢的基本藥物,臨床上常用的藥物有丙基硫氧嘧啶(PTU)和他巴唑(MM)。其作用是:①此類藥可抑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但對已合成的甲狀腺激素不起作用,也不能阻止甲狀腺激素的釋放。因此,服此類藥後需要過1~2周,待甲狀腺內儲存的激素消耗至一定程度後方能見效,而要將高代謝狀態降至正常水平則需要4~8周;②丙基硫氧嘧啶可在外周組織抑制甲狀腺素(T4)轉變為活性更高的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③硫脲類能改善機體的免疫功能,抑制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的產生,提高甲亢的長期緩解率。丙基硫氧嘧啶的半衰期僅為2小時,藥效短,故需每日服藥3次;而他巴唑的半衰期為4~6小時,作用可維持24小時,故可將全天藥量於早晨一次頓服,療效等同於每日3次口服。
  
  ◆抗甲狀腺藥物常見的副作用抗甲狀腺藥物的副作用主要有患者的白細胞減少和藥物性皮疹,偶見患者的肝功能受損。故患者在用藥期間需及時複查血常規。當白細胞低於4×109/L,中性粒細胞低於2×109/L時,則須加用升白細胞藥物(如利血生、鯊肝醇、維生素B4)。如果經過上述治療,白細胞仍低於3×109/L,中性粒細胞低於1.5×109/L,同時伴有發熱、咽痛、關節痛等粒細胞缺乏症狀時,患者要立即停藥,同時給予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加用有效廣譜抗菌素對症治療,有條件的患者應予消毒隔離,否則會導致嚴重感染甚而危及生命。對於藥物性皮疹,可加用抗過敏藥物或更換其它硫脲類藥物,一般不必停藥。倘若皮疹嚴重,惡化成剝脫性皮炎,則須立即停藥,並採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甲亢病人藥物的選擇治療甲亢一般的首選藥物為他巴唑(甲硫咪唑),因其作用較強,藥效穩定,病人的依從性較好;T3型甲亢、妊娠期甲亢病人首選藥為丙基硫氧嘧啶。另外,伴白細胞減少的甲亢病人也宜選用丙基硫氧嘧啶。
  
  ◆適時調整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甲亢的藥物治療可分為“控制”、“減量”和“維持”三個階段。“控制階段”,可根據患者病情的輕重給予丙基硫氧嘧啶100~150毫克,每日3次,或他巴唑10~15毫克,每日3次。一般1~2周後起效,經過4~8周可使甲亢症狀緩解,T3、T4恢復正常;“減量階段”是指每2~3周減一次,每次減丙基硫氧嘧啶50~100毫克,他巴唑5~10毫克,經過2~3個月,當病人病情控制良好,每日丙基硫氧嘧啶用量為25~100毫克,他巴唑為2.5~10毫克時,即可轉入“維持階段”;“維持階段”至少要持續1.5~2年。須注意的是,在用藥的任何階段,尤其當病人遭受感染或精神受創時,需加大藥量,待病情穩定後再逐漸減量。
  
  ◆治療甲亢的輔助藥物甲亢的輔助治療藥物主要有β受體阻滯劑(心得安等)、甲狀腺素製劑和碘劑,其中碘劑主要用於甲亢的術前準備及甲亢危象的搶救,一般不作為常規用藥。這裡重點講講前兩種藥物的應用方法:
  1.β受體阻滯劑:此類甲亢藥物可以改善病人交感神經興奮的症狀,有效地對抗甲狀腺激素過量所致的高代謝表現(心悸、心動過速、興奮不寧、哆嗦等症狀),還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外周血T4轉化為T3,一般作為“控制階段”的輔助用藥 與硫脲類藥物配合使用,尤其是在開始治療的1~2周內,抗甲狀腺藥物尚未發揮作用時,對改善病人的臨床症狀療效顯著。但此類藥物不是治療甲亢的根本性藥物,不能糾正病因,故不作為長期治療用藥,當心率降到80次/分以下,甲狀腺激素水平恢復正常後即可停用此藥。須注意的是,合併支氣管哮喘或嚴重心衰的甲亢病人應忌用此類藥物。
  2.甲狀腺激素製劑:現在臨床上,一般是從減量階段開始加用甲狀腺激素製劑,目的是為了穩定患者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功能,抑制促甲狀腺激素(TSH)的分泌,避免患者甲狀腺腫大和突眼症狀的加重。此外,還可使甲亢的複發率明顯降低。所用劑量為甲狀腺片20~60毫克/日或左旋甲狀腺素(優甲樂)50~100微克/日,此類藥物可長期服用,直至與抗甲狀腺藥物一起停用。
  
  ◆甲亢孕婦用藥應注意的問題多數學者認為,懷孕不會使甲亢病情惡化。因此,甲亢並非是妊娠的絕對禁忌症。但與非妊娠甲亢相比,用藥方面還是有所不同的。妊娠期甲亢用藥首選丙基硫氧嘧啶,因為它是硫脲類藥物中最少透過胎盤屏障的(僅為他巴唑、甲亢平的1/3),故對胎兒影響不大。另外,妊娠期甲亢病人的用藥劑量應適當減少。這是因為婦女在妊娠期基礎代謝率本身就高,其基礎心率及甲狀腺激素水平較非妊娠的正常人稍高一些。因此,宜選擇最小的有效劑量,使甲狀腺功能維持在正常偏高的水平,以免引起母嬰甲狀腺功能減退,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還有,由於抗甲狀腺藥物可從乳汁分泌,影響嬰兒甲狀腺功能,故產後需繼續服藥治療者,不宜哺乳。
  
  ◆甲亢病人應掌握好停藥指徵甲亢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是導致本病的主要原因,抗甲狀腺藥物雖然能在短期內(2~3個月)使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但要使血TSAb轉陰卻需要較長時間。甲亢的停藥指徵包括以下幾點:①甲亢症狀緩解,甲狀腺縮小,血管雜音消失,突眼改善;②T3、T4、TSH正常,TRH興奮試驗恢復正常,TSAb陰性;③療程達到2年以上;④藥物維持劑量小。達不到上述要求者,應延長抗甲狀腺藥物的療程,甚至終身用藥,或是改用放射性131碘或手術治療。停藥後復發者可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或改用放射性131碘或手術治療。
  
  ◆甲亢治療過程中需要監測的指標甲亢病人在治療過程中,每隔2~4周應做一次甲狀腺功能(T3、T4、TSH)檢測,同時結合病人甲狀腺腫大及突眼的變化情況,作為調整用藥劑量的參考依據。另外,抗甲狀腺藥物可導致白細胞減少,嚴重者可造成粒細胞缺乏。這種情況大多發生在患者初次用藥後2~3個月或再次用藥1~2周後。因此,在開始的控制階段,患者每週至少要化驗一次血常規,以保證安全。另外,在治療前後均應做肝功檢查,如果在用藥前就有肝功異常,多半是甲亢本身所致,此時不必停藥,隨著甲亢的控制,病人的肝功可隨之恢復正常;如果病人用藥前肝功正常,用藥過程中出現肝功異常,則可能是藥物性肝損害,此時應更換藥物或改用其它治療方法。
  
  ◆影響甲亢痊癒及復發的因素影響甲亢痊癒及復發的因素概括起來有以下兩點:
  1.用藥不當,療程不足:減藥過快、間斷用藥和停藥過早是導致病情反覆的最常見原因。目前主張在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後繼續維持治療1.5~2年,複查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轉陰後,方可停藥。若TSAb陽性,療程還要延長直到完全轉陰,這樣才不容易復發。
  2.強烈的精神刺激、嚴重感染、過度勞累、妊娠等應激狀態及高碘飲食也是引起甲亢復發的重要因素。
  
  此外,甲亢的復發與年齡、性別也有一定關係。一般來說,年輕的患者、男性比年老的患者及女性更容易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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