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過敏反應科 副主任醫師 曹乃清

  2006GINA指南提出:當患者在最低劑量的控制藥物下若仍能維持哮喘控制,並且哮喘症狀不再反覆發作長達1年時,可以考慮停用哮喘控制藥物(證據級別D級)。
  哮喘病專家的觀念和做法:哮喘的本質是炎症,哮喘治療的根本目的應是消除氣道炎症,目前指南界定的控制只能是臨床控制。所以監測、評估氣道炎症應作為哮喘管理的重要內容。在考慮停藥前,我們(哮喘病專家)會選擇氣道反應性測定,來評估炎症控制情況,以協助判斷停藥是否妥當,這樣做更合理、更科學。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