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分類眾多,按照國際標準(ICD-10),可以分為10大類。精神分裂症是我們精神科醫生臨床中最常見的疾病,它構成了住院病人的絕大部分,是我們每天必須面對的龐大病員群體。我們發現,無論是病人還是家屬,對這一種神祕的疾病都有或多或少的誤解,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否認現實:總以為自己的孩子或家人不會想不開,得的不是精神疾病,即使出現了很嚴重的症狀如自言自語,也認為沒有病,只是思想不通,或信神信鬼,燒香作揖,請神拜佛,遲遲不願接受治療正規的治療。
2、迴避住院:他們對精神衛生中心的認識停留在上世紀很早以前,總認為““六角亭”是關瘋子的地方,去不得”,“在那裡住院病情會越來越嚴重,都會用腳鏈手銬銬起來”,“精神病會傳染”,總覺得“別人病情重些,自己家人不吵不鬧”,不願和他們住在一起。
殊不知,現在的精神衛生中心的內涵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裡既有重性病房,又有輕性病房,同一病房內也分開管理;住院條件大大的改善,既有多人間又有單人間,24小時熱水,和居家環境同步發展;治療手段也日新月異,治療方法也多種多樣,藥物、心理、音樂、繪畫、舞蹈、無痛性電抽搐治療、經顱磁刺激治療等等;病人只是表現形式不一樣,住在一起一般不會傳染。
3、覺得越鬧的病人病情越重:很多家屬認為,精神病就是瞎鬧、衝動打人,殊不知,精神疾病表現形式有很多種:有以行為衝動為突出表現的,也有以感知思維障礙作為首要表現的,還有以生活懶散和社會退縮為第一表現。臨床中我們發現,越鬧、越興奮衝動的病人治療起來效果越好,症狀控也較快;越是不吵不鬧、孤僻少語、退縮的病人,起效時間會更長,療效也沒有鬧得病人好。所以,病情的嚴重程度和是否吵鬧關係不大。
4、不鬧就不需要治療:如上所述,生活懶散和社會退縮也是很多病人的第一表現,即是我們臨床上所說的“陰性症狀”,家屬錯誤的認識經常耽誤了他們的儘早就診治療,很多病人來就診時發現“陰性症狀”症狀已持續1-2年了,這往往會導致治療困難和療效差,所以我們希望病人能夠儘早接收治療,這往往會事半功倍!即患者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服用最小劑量的藥物就可達到最大的療效,不然的話,治療時間更長,治療效果更差。
5、總想根治:老百姓總有一種美好的願望,就是把自己身上的病魔根治掉,所以哪裡有根治的辦法,哪裡就有人不惜血本,大試一把。殊不知,科學界對大腦的認識還很淺很淺,迄今為止,好多精神疾病病因世界上都沒弄清楚,何談根治?目前的手段大多是對症治療,如同高血壓和糖尿病的治療一樣,只要堅持治療,大多病人可以恢復正常生活,甚至痊癒。
6、畏懼西藥:總嫌西藥有毒,越吃越苕,傷肝傷腎,很多家屬拒絕西藥,迷信中藥或偏方,片面誇大西藥的不良反應,誠然第一代抗精神病藥確實存在較多的錐體外系反應,如服用後容易出現呆呆的、坐立不安、流口水、便祕等等不良反應,隨著第二代新型抗精神病藥的廣泛使用,這類副反應已大大減少了。從循證醫學的角度,臨床上能夠廣泛使用的西藥大多是安全有效的,在監測的條件下,副反應大多是可控的。
7、總想盡快停藥:一旦症狀控制,或略有些不適,就想到減藥或停藥,不願堅持治療,致使病情反覆發作,越來越難以控制。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精神疾病的治療一般都需三個階段:急性期―鞏固期―維持期,對精神分裂症來說,首此發作待症狀控制後需繼續堅持治療至少2-3年,多次發作則需堅持3-5年以上;情感性精神病則待症狀控制後鞏固治療6月以上。
8、總覺得越吃藥越肥:精神疾病患者發病期大多進食不好或睡眠不好,有的徹夜不眠,待到精神症狀控制好以後,睡眠大大改善,胃口也好了許多,好多病人體重開始恢復,加上家人額外的照顧,吃得好,動的少,體重悄悄地往上漲,越來越肥,這其中有一部分藥物的因素,更多是飲食結構的不合理和生活規律的不正常。
9、總覺得病好了要養:很多家屬認為,精神疾病同軀體疾病一樣,康復期要靜養,甚至躺在床上,送吃送喝,魚肉不斷,湯水不止,早上睡到自然醒,白天這不讓做,那不讓做,越養越胖,結果病情是控制了,但代謝綜合徵也出來了,什麼也不會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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