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腫瘤內科 副主任醫師 黃程輝

  放療是區域性控制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有效手段,也是綜合治療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然而隨著現代放療技術及化療的發展,過去的靶區定義及劑量原則已不再適用於當前的放療計劃,國際淋巴瘤放射腫瘤學協作組(ILROG)結合現有證據,就NHL的放療原則達成了專家共識,並發表於2014年4月的InternationalJournal of Radiation Oncology * Biology * Physics雜誌上。

  患者選擇:

  隨著化療及靶向治療在B細胞NHL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放療主要用於早期NHL的區域性控制,並適用於晚期伴有大腫塊(>10cm)及結外侵犯的病人。同時放療也是多數早期惰性NHL的唯一治療手段。

  靶區定義:鑑於NHL的復發主要集中在原有受累部位,且放療會帶來一定的副作用, 我們主張採用受累部位的照射(invoved-site RTISRT)代替以往的受累野照射(involved-field RT, IFRT)。大野照射主要作為化療失敗的補救措施。

  GTV:在任何干預措施前的初始影像學資料上,提示淋巴瘤侵及的異常部位均是GTV範圍,有條件可結合PET-CT成像。

  CTV:應綜合考慮影像學的準確性、淋巴引流範圍、亞臨床侵犯灶以及鄰近器官的影響,如果兩個淋巴結距離<5cm,可考慮包含在同一ctv內。

  ITV:內照射靶區主要考慮CTV的大小、形狀及位置的不確定性,如胸部及上腹部的腫塊常隨呼吸而移動,這些部位的ITV應在CTV的基礎上外放1.5-2.0cm,當然,最理想的方式是採用4D-CT模擬定位。

  PTV:計劃靶區在CTV及ITV的基礎上還應考慮擺位誤差及每次治療時機器的系統誤差。

  OAR:危險器官主要指可能受到照射的正常組織和器官,應予以勾畫並保護,可結合劑量體積分佈直方圖。

  一例IIA期縱隔侵犯的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的靶區勾畫(紅色為GTV)

  照射劑量: NHL的照射劑量在30-50Gy之間,一般採用1.8或2.0Gy分次照射。根治性劑量可選擇45-50Gy。

  最近英國一項前瞻性研究表明,對於瀰漫大B淋巴瘤化療後病人,30Gy或者40Gy照射,兩組間未觀察到明顯的療效差異。

  隨著現代腫瘤放療技術及影像學的發展,受累部位照射(ISRT)可進一步降低照射範圍,從而減少常組織的損傷,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放療醫生應積極參加NHL治療的MDT討論,並鼓勵患者接受化療前的影像學檢查及評估。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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