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感染病科 副主任醫師 陶鵬

  感染乙肝病毒以後,由於個體的免疫狀況不同,以及生活方式的差異,造成不同的臨床表現。相當一部分人沒有臨床症狀,或者只有輕微的腹部不適感,因此很多人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長期不去檢查和隨訪,這樣對病情的觀察是很不利的。對於乙肝病人,多久複查一次呢?

  首先,對於無症狀且未治療的患者,這部分人最容易忽視隨訪和複查。如果肝功能完全正常,而且腹部彩超未提示肝硬化,肝臟硬度值檢測未提示肝纖維化,那麼可以每隔半年左右複查一次肝功能,乙肝兩對半,HBV-DNA,每一年要全面複查一次,包括肝功能,乙肝兩對半,HBV-DNA,腹部彩超,肝纖維化檢測(肝硬度值),甲胎蛋白。有人會覺得我好好的,沒有症狀,不用檢查。肝臟有病變的時候,並不一定有症狀,如果長期有病變,病情就會有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發生肝硬化、肝癌的風險會大大增加。特別是40歲以上的人群,更應該增加複查的次數。

  對於已經在進行口服核苷類似物抗病毒的患者,每隔三個月就需要複查一次,以瞭解藥物的療效,有無耐藥等。有的患者以為已經進行了治療,就不用怎麼複查了。要知道核苷類似物並不是對所有人都有效,有的人開始有效,後來發生耐藥了變成效果差了或者無效了,在用藥過程中,還需要觀察有無不良反應,所以定期的隨訪也是不可少的。

  如果是肝功能異常門診治療的患者,口服藥物一個月後複查肝功能,瞭解病情變化。當然,如果病情明顯加重了,就得立即住院治療了。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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