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大量研究認為,乳腺癌是一種全身性的疾病,一般需要採用綜合措施進行治療。主要措施包括手術、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生物靶向治療。也有采用中醫中藥進行輔助治療。臨床上主治醫師會根據患者自身的病情特點,合理選用這些治療措施(單用或聯合使用,或先後使用)。其中手術治療和放射治療屬於區域性治療的範疇;其他治療措施屬於全身治療。
1、手術治療:是乳腺癌的主要治療手段之一,主要在於切除腫瘤及乳腺、清除相關區域的淋巴組織和脂肪組織,力圖達到根治腫瘤的目的。但手術治療不是唯一手段,而且手術時機的選擇也要根據病情來確定;不管腫塊大小、不顧是否有遠處轉移,盲目手術治療的效果不好。如果腫塊較大,往往需要進行幾個週期的化療,待腫瘤縮小、轉移腫大的淋巴結縮小,再行手術治療;如果初次診斷時病期較晚,部分患者在經過非手術治療後,還可以獲得手術治療的機會。
2、化學治療(化療):一般需要6-8週期的化療,每21天或14天為一個週期。乳腺癌的化療藥物有幾個常見副反應:噁心、嘔吐、乏力、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發熱、脫髮等。醫生在患者化療期間會針對性使用一些解毒、增強抵抗力和保護器官功能的輔助治療措施。
3、放射治療(放療):保乳術後、淋巴結轉移較多、區域性復發、骨轉移等情況,一般多是放射治療的適應症。具體到某個患者而言,乳腺專科的主治醫師在初步判斷後,還會邀請放療科醫師會診,以確定患者是否適合放療、是否有放療禁忌、放療方案制定等。
內分泌治療和生物靶向治療是有條件的。一般而言,ER/PR/HER2陰性的所謂“三陰性乳腺癌”不適合用內分泌治療和生物靶向治療。ER/PR陽性的患者,可以服藥進行內分泌治療;HER2強陽性的患者,適合進行生物靶向治療。因此,病理診斷、免疫組化監測這些指標,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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