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共識綜合了國內外專家的觀點,認為梅毒血清固定的定義為:梅毒患者經過規範的抗梅毒治療和充分隨訪(一期梅毒隨訪 1 年,二期梅毒隨訪 2 年,晚期梅毒隨訪 3 年),非梅毒螺旋體血清學試驗維持在一定滴度(一般在 1 : 8 或以下,但超過 1 : 8 也不鮮見)超過 3 個月,排除再感染、神經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生物學假陽性等,即為梅毒血清固定。
流行病學
共識指出,梅毒血清固定的患病率較高,分別為:一期梅毒 3.80% ~ 15.20%,二期梅毒 11.64% ~ 35.80%,三期梅毒 45.02% ~ 45.90%,潛伏梅毒 27.41% ~ 40.50%。由此可見,梅毒血清固定已成為臨床上較為棘手的問題。
發病機制
共識歸納的目前認為出現梅毒血清固定的可能機制,包括:梅毒螺旋體膜多肽抗原、脂蛋白及基因發生改變導致不能被機體免疫清除,機體免疫異常,包括免疫失衡及免疫抑制,T 細胞亞群、NK 細胞及細胞因子分泌紊亂等。
預後
共識認為,梅毒血清學反應持續陽性對患者主要是心理及精神的影響。但是,對於其是否會造成生理損害,目前尚沒有充足的循證醫學依據來評估梅毒血清固定的危害性,也尚不確定梅毒血清固定是否增加復發或有遷延至晚期梅毒的風險,對於追加青黴素治療是否有益也沒有定論。
處理路徑
共識形成了關於梅毒血清固定的治療規範,包括:
1. 在梅毒初治時詳細瞭解病史,包括性接觸史(感染時間、性伴的梅毒感染狀態、近期危險性行為等)、既往治療史(開始治療的時間,所用藥物種類、療程、用量,隨訪情況等),以便對患者的療後血清反應進行預估。
2. 隨訪中,對於確定為梅毒血清固定者建議行腦脊液檢查以排除神經梅毒,必要時需多次反覆檢查。同時應進行 HIV 檢查以排除 HIV 感染。 心血管梅毒及其他內臟梅毒也需通過相應檢查予以排除。梅毒血清學假陽性也應該除外。
3. 對梅毒血清固定患者需要做好病情解析和心理輔導。
4. 已經接受過規範足量抗梅毒治療和充分隨訪的梅毒血清固定患者,如無臨床症狀復發,並經神經系統檢查、腦脊液檢查及其他相關檢查,排除神經系統和其他內臟系統性損害,且非梅毒螺旋體血清學試驗長時間內維持在 1 : 8 以下低滴度,可不必治療,但需定期(一般每 6 個月)隨訪。
5. 建議隨訪時有條件者加做梅毒螺旋體特異性 IgM 抗體檢測,其可作為梅毒復發和再感染的標誌物。隨訪過程中發現非梅毒螺旋體血清學試驗滴度有 4 倍以上升高,則表示有復發或再感染,需再次進行治療。
6. 梅毒血清固定患者需權衡利弊選擇是否懷孕,如懷孕需定期隨訪,必要時可考慮給予預防性治療,即在妊娠期間按妊娠梅毒規範治療。研究表明,妊娠梅毒患者按照規範化抗梅毒方案治療可阻斷 98.5% ~ 100% 的病例發生先天梅毒。
摘<自中華面板科雜誌第48卷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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