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接受放療時,尤其是照射較大範圍的扁骨、骨髓、脾及大面積放療,如全肺放療、全骨盆放療、全腹放療,造血系統會受到影響,導致全血細胞下降,如白細胞和血小板的下降。白細胞和血小板下降到一定程度就會對人體產生影響,並有一定的危害,如患者自覺全身乏力,易導致嚴重感染甚至敗血症,有出血傾向,導致內臟、顱內出血致死亡。
所以當白細胞小於3×109/升、血小板小於70×109/升時應暫停放療,進行升血對症治療,血象恢復後再開始治療。不過,當放射野較小,如垂體瘤的放療,或放射野未包括造血系統時,如頸部、四肢軟組織的放療,如果白細胞小於3×109/升,但大於2×109/升,血小板小於70×109/升,但大於50×109/升時,仍可繼續放療,但應嚴密監測血細胞的變化,如果呈逐漸下降的趨勢,則應立刻停止放療,加強升血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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