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日常生活中的飲料,很可能與其他藥物共用,所以有必要注意乙醇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
一、解熱鎮痛藥
常用的解熱鎮痛藥包括:阿司匹林、布洛芬、對乙醯氨基酚、雙氯芬酸、吲哚美辛、氨基比林,及其複方製劑去痛片、感冒通、阿苯片、白加黑、氨酚黃那敏等。
解熱鎮痛藥和乙醇均可損傷胃腸黏膜,如果服用解熱鎮痛藥後大量飲酒,可使胃腸道黏膜受到藥物和乙醇的雙重刺激,甚至引起消化道潰瘍或出血。
對乙醯氨基酚對胃腸道刺激性較小,但其代謝產物有一定的肝毒性。乙醇可誘導肝藥酶CYP2E1),增加對乙醯氨基酚的毒性代謝產物產生,增強對乙醯氨基酚的肝毒性。
二、抗菌藥物
頭孢菌素如頭孢哌酮、拉氧頭孢、頭孢美唑、頭孢孟多、頭孢甲肟、頭孢替安以及甲硝唑、替硝唑、呋喃唑酮等可引起雙硫侖樣反應。
雙硫侖樣反應,表現為用藥後飲酒出現四肢無力、軟弱、嗜睡、眩暈、幻覺、頭痛、噁心、嘔吐、胸悶、全身潮紅、虛脫、驚厥、甚至血壓下降、呼吸抑制、休克等反應。輕者可自行緩解,重者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救治。
因此患者在使用以上藥物前2日應禁酒,且用藥後1周要避免飲酒以及服用含有乙醇的飲料和藥品。
三、降糖藥
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可抑制乙醇的代謝,引起雙硫侖樣反應,應避免與乙醇同服。
另外,乙醇與二甲雙胍等口服降糖藥及胰島素合用,可引起頭昏、心慌、出冷汗、手發抖等低血糖反應,嚴重者可發生低血糖昏迷。
四、抗心絞痛藥
硝酸酯類藥抗心絞痛藥(硝酸甘油,硝酸異山梨酯等)通過擴張冠狀動脈和全身小血管,降低心臟的前後負荷而改善心肌血供,緩解心絞痛糾正心力衰竭。
用藥期間飲酒可致全身小血管顯著擴張、血壓下降、頭暈、虛弱等,重者發生心血管性虛脫,此時心肌血供進一步減少,更易加重心絞痛或誘發心肌梗塞。
五、降壓藥
研究表明,每天飲酒30g以上,可使舒張壓和收縮壓上升1.5~2.4mmHg;酒後24小時內測血壓,舒張壓和收縮壓升高最多。酗酒者減少或停止飲酒可能減少高血壓藥的用量或者使血壓降到正常範圍內。
另外,乙醇有一定的擴張血管作用,與硝苯地平、氯沙坦、肼苯達嗪、地巴唑等降壓藥同服,很容易出現體位性低血壓。
六、利尿藥
乙醇及其代謝產物乙醛均有擴張血管作用,可增強血管擴張劑的療效。尤其應用噻嗪類等利尿降壓藥時,如果飲酒,可加重體位性低血壓。
喝酒臉紅者代謝乙醛的能力差,更容易發生危險,因此服用這類藥物時應避免飲酒。
七、西咪替丁
西咪替丁能使血中乙醇濃度升高,增加酒醉程度。雙盲法研究證明服用西咪替丁7天再飲酒,血中乙醇濃度升高12%,AUC增加7%,患者容易醉酒。
八、抗過敏藥
乙醇可增強第一代抗組胺藥(氯苯那敏、賽更啶、苯海拉明等)的中樞抑制作用,可引起嗜睡、精神恍惚、昏迷,應避免同服。
雖然在治療劑量下,第二代抗組胺藥(西替利嗪、氯雷他定等)的中樞抑制作用較弱,不會強化乙醇的作用,但也應避免酒後服用。
九、鎮靜催眠藥
服用鎮靜催眠藥同時大量飲酒,可明顯加重中樞神經抑制作用。可引起嗜睡、精神恍惚、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因此,服用鎮靜催眠藥,包括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氟西泮、三唑侖等時禁止飲酒。
十、抗精神病藥
吩噻嗪類藥,如氯丙嗪、異丙嗪等可使乙醇分解代謝延緩,加重噁心、嘔吐、頭痛、顏面潮紅等中毒症狀;飲酒可加重氯丙嗪等的不良反應和低血壓反應,加重氯普噻噸的中樞抑制作用。
十一、抗癲癇藥
用苯妥英治療癲癇及外周神經痛的患者飲酒,即使常規服藥,也將誘發癲癇發作,此為乙醇通過酶誘導作用加速藥物代謝的結果。
十二、麻醉藥品
嗎啡、可待因等與乙醇合用,中樞抑制作用加強,可引起呼吸功能減弱,應避免合用。
十三、單胺氧化酶抑制劑
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優降寧、痢特靈、苯乙肼、甲基苄肼、悶可樂,可使乙醇作用增強,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頭痛、頭暈、呼吸困難、運動失調,嚴重者可引起抽搐、心律失常、心肌梗塞、昏迷等。
這是因為心、肝、腦組織內的單胺氧化酶被抑制,使去甲腎上腺素等神經遞質不易被破壞,以致含量過大,增加了人體對酒精的敏感性所致。
這些藥物對單胺氧化酶的抑制是不可逆的,體內的單胺氧化酶要在停藥二週後才可恢復正常,故不僅在服藥期間不得飲酒,停藥二週內也不應飲酒。
十四、維生素類藥物
乙醇可直接損傷胃及小腸粘膜。長期飲酒可減少對葉酸、B族維生素的吸收;對於這些維生素缺乏的患者,無疑是雪上加霜,使病情加重。
乙醇與乙醇脫氫酶親和力強,能競爭抑制維生素A轉化為視黃醛,使維生素A對夜盲症的防治作用降低。
長期飲酒可引起腎小管功能減退,腎產生α-羥化酶不足,1,25-(OH)2-D3合成減少,影響腸鈣的吸收,導致低鈣血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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