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藥物是癌痛的主要治療方法。我們要全面、準確、及時地評估疼痛的時間、程度、部位、性質、持續性和間斷性、疼痛治療史,疼痛對患者和家屬的影響等。根據評估結果遵醫囑按三級止痛原則給予鎮痛藥,醫護人員在給藥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原則,患者及家屬也可以據此判斷醫護人員的護理是否到位:
1.按時給藥:嚴格掌握鎮痛藥的半衰期,有規律地給藥,可預防疼痛的發生,並防止加重。
2.個體化給藥:根據病人的性別、年齡、體重、耐藥性的不同區分給藥。要注意患者的實際療效,選擇適當的劑量,以達到有效鎮痛為目的。
3.口服給藥:在可能的情況下,力爭口服給藥。既可保持患者的獨立性,又便於病人長期服用,能免去長期注射給患者帶來的疼痛和傷害。如不能口服應考慮直腸或經皮下給藥。
4.按階梯給藥:按由弱到強,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原則,逐漸加量,不要等病人需要時才用,要有規律的按點用藥,並仔細觀察療效及副作用。
5.注意具體細節:從最簡單的劑量方案及創傷最小的止痛療法開始;不要用安慰劑治療癌痛,安慰劑並不能真正止痛;病人對階梯藥物在不良反應的敏感性上有很大差異,用時要留心:杜冷丁只可用於短時的急性疼痛止痛,若大劑量用會出現震顫、幻覺、抽搐、肌陣攣和癲癇發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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