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患者諮詢我:“我口服了緊急避孕藥,可是避孕失敗了,是不是必須做掉啊?”“我一直口服短效避孕藥,可是避孕失敗了,孩子能要麼?”...諸如此類問題很多。那麼,口服避孕藥物失敗了,孩子到底能不能要呢?下面,我為大家科普一下相關的內容。
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和緊急避孕藥是兩類適用人群、作用機理和避孕效果有很大區別的避孕藥物。
適用人群: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適合健康的育齡女性日常避孕使用,是可長期使用的避孕方法,在正確使用的情況下,每日一片,每個生理週期內連續服用21天,就可維持可靠的避孕效果;緊急避孕藥是一種補救性質的避孕藥物,適用於女性遭受意外傷害、進行了無防護性生活或其他避孕方式失敗(如避孕套意外破裂)等情況,可在事後72小時內服用以避免意外懷孕,但不適合作為日常避孕手段。如毓婷(左炔諾孕酮片)等。
作用機理: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由孕激素、雌激素共同作用。作為一種安全可靠的避孕手段,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一直在不斷改進,雌激素含量逐漸降低,孕激素也在不斷更新換代。新型口服避孕藥中的孕激素成分已經非常接近人體孕酮,在避孕之外還能給予女性更多額外獲益,比如緩解水腫,預防卵巢癌、子宮內膜癌等疾病。而市面上最常見的緊急避孕藥,其主要成分一般為大量孕激素,使用一次所攝入的激素量,與8天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中的含量相當。大劑量激素容易造成女性內分泌紊亂,月經週期改變。因此,建議緊急避孕藥每年使用不要超過三次,每月最多使用一次。
避孕效果:緊急避孕藥主要針對事後補救需求,避孕有效率約為85%,可以減少意外妊娠的可能性。而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只要正確服用,避孕效果十分可靠,避孕有效率可達99%以上。
那麼,口服避孕藥後妊娠到底對胎兒有沒有影響呢?目前,避孕藥對胎兒的影響還不能完全肯定。但普遍認為:口服短效避孕藥停藥後即可妊娠,沒有必要等待3~6個月;如果妊娠期間,偶爾誤服少量短效口服避孕藥,對母體和胎兒不會有已知的危害,不必因此行人工流產。依據如下:
一、國內外婦產科權威出版物的認識趨向於口服避孕藥對胎兒沒有影響。
1、《威廉氏產科學》(第24版):“沒有證據支援口服避孕藥或殺精避孕霜、膠凍與流產併發症發生率增加相關。”
2、世界衛生組織《避孕方法選擇的醫學標準》(第3版2004):“妊娠期間偶然使用複方口服避孕藥對婦女的妊娠過程或胎兒沒有已知的危害”。
3、《中華婦產科》(第2版2004年)“近年來隨著流行病學研究方法的改進和資料的積累,以及藥物致畸機制認識的深入,對於口服避孕藥與先天畸形關係的認識比較一致,認為臨床應用劑量的口服避孕藥無明顯的致畸作用。”
二、目前孕期檢測方法更加可靠。
對於口服避孕藥後妊娠者,應加強孕期檢查和監測,防止出現胎兒畸形。
1、在妊娠6~8周時取絨毛組織做染色體檢查,懷孕16~20周時進行唐氏篩查,必要時做羊水穿刺術或無創DNA檢測,及早進行染色體檢查。
2、孕18~24周之間,孕22周最佳行第一次篩畸B超檢查;孕28~32周之間,30周最佳行第二次篩畸B超檢查,全面瞭解胎兒形態和內臟結構是否異常。如果沒有異常可以繼續妊娠。否則,應及時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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