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來說,依戀是孩子開始對經常照管他的人產生一種依賴,就是說對誰最親。一般來說,孩子到8~9個月時對媽媽最依戀,如果媽媽要離開,他就會哭鬧,就喜歡媽媽抱。說明這個孩子已經開始形成依戀了。這種依戀到13個月左右到達最高峰。
依戀主要有3種類型
1、安全型
此型別孩子表現為媽媽在旁邊,孩子可以自己玩一會兒,他可以自己爬去找玩具,在去的過程中,他會回頭看媽媽,不斷地和媽媽交流,將媽媽作為安全基地。
2、迴避型(或冷漠型)
此型別孩子表現為對媽媽不親。這類孩子很少關心媽媽離開,多數時間自己玩兒,媽媽回來時自動迴避和媽媽交往,媽媽抱他時會掙脫或身體移開,不願意看媽媽,願意自己玩兒。對陌生人甚至比對媽媽的迴避還要少一些。
3、矛盾型
此型別孩子對媽媽的態度很矛盾,表現為對媽媽離開十分警惕,媽媽離開後極端痛苦,但母親回來時表現出矛盾情緒,一方面很親近,當媽媽親近時又生氣地拒絕,要花很多時間才能平靜下來,然後將更加黏著媽媽,生怕她離開。這種孩子送幼兒園時可能哭鬧很長時間。
後兩種型別屬於不安全依戀型別。
安全型依戀對孩子將來的發展有什麼重要的意義
依戀安全感的建立從以下兩方面對嬰兒以後人格完善化起著重要的作用:
(1)兒童的社會交往傾向和能力好,具有良好的順應性和靈活性,成為適應社會良好的人。
(2)兒童的認知、智慧和創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發揮,可能使自身成為進取和聰穎的人。
以上的觀點意義深遠,需要我們認真思考。
美國心理學家艾裡克森提出,健康人格的模型第一階段(0~1歲)是基本信任和基本不信任感的建立。如果孩子從出生便得到母親給予的有規律的、無微不至的關愛,對孩子的需求敏感及時準確地迴應,如餓了就喂、困了讓睡、便了及時更換尿布、需要你懷抱時就抱抱和親親寶寶,這樣孩子會感到有安全感,對護養人產生信任感。一個具備基本信任感的人長大後就有能力去信仰一種理想和信念。一個得到過母愛(或是母親以外另一個愛他的人)的人懂得去愛他人,愛人民,愛祖國。孩子如果從小沒有建立安全依戀,並在以後發展中沒有補上這一課,就會成長為基本不信任他人的性格,對別人總是持懷疑的態度,總擔心會被別人騙,對自己也缺乏自信,成為懦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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